“他们是酒吧请来的驻唱歌手,可能是到点儿,换人了。”方翰林说道。
果然,过不久换了一个女孩上台,她还没开始唱呢,整个酒吧里百分之七十的顾客都开始吹口哨,鼓掌叫好了。
“这谁啊?这么受欢迎?”毛有粮有些纳闷。
宋宪也往台上看去,发现上台的居然是今天见过一面的林欢笙,只不过和白天的她有点不一样,化了淡妆头发挽起,露出精致可爱的耳朵,上面还挂着一对亮晶晶的耳环。还穿着一身黑色连体裙,往架子鼓的椅子上一坐,看起来更有魅力了。
宋宪算是明白为什么大家忽然欢呼了,这妞就算是不唱歌光坐那儿,都能让人兴奋。
酒吧里是可以付费点歌的,按照歌的难度从100-500不等。之前那个乐队唱了两首歌的时间都没人点,林欢笙刚坐下,那订单就爆满了,当然,曲目数量是有限制的,不然还不把人累死?
林欢笙好像早就习以为常了,随着音响的前奏出来,她开始拿起两根鼓槌,就开始有节奏的敲打,由快到慢,最后那一对鼓槌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太快了。
会敲架子鼓本来就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如果那是个女生还是深大知名的校花,那种魅力是呈几何倍数的放大,感染着每一个人。
忽然,林欢笙开嗓高声唱道:“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炸裂!
一开嗓就是将整个场子给炸燃了,宋宪身上的鸡皮疙瘩瞬间就冒了出来,爽的头皮开始发麻。
好家伙!
实力派啊!
这一首《假行僧》原本是89年的歌曲,但是在这平行世界,宋宪并没有听到过。所以这首歌是他曾经唱过。就唱过一次,是在元宵节那一天,安家刚从甲醛事件中缓过来,宋宪为了热场子所唱的。
那天,除了《假行僧》之外还有《好运来》等几首歌,后来不知道被谁收录,弄成磁带卖出去了,宋宪当时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还追究过,并注册好了版权,却没想到这首歌都传到深城了。
林欢笙的嗓音条件实在是太好了,肺活量也充足,活脱脱就是一个哨子成精。并且配上更专业的改编,不知道比宋宪高了多少个层次。
然而,惊喜远不止于此,唱到那最后一句“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时,突然来了一句嘶哑的黑嗓。
这绝对是高技巧的演绎,宋宪已经不只是头皮发麻,起鸡皮疙瘩那么简单了。更感觉浑身每个毛孔都张开了,爽的都出了一身汗。
之前还觉得点一首歌100起步有点贵,现在感觉,有些太便宜了。
就光靠这形象,还有这个嗓音条件,开一个万人演唱会都不过分,而且是一票难求的那种。
宋宪甚至有种想要为她一个人弄一个娱乐公司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