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汁染红了他的嘴唇,在真堂意味深长的提议中颇有些誓死而归的气势,然而很快就被雪白的餐巾一点点拭去。
“不可行,我是绝对不会继承公司的。”物间摇了摇头,低声说道。
真堂笑得很开怀,眉间眼角都满是胜利的喜悦。
他本来也不觉得物间会为了一个女孩子放弃在父亲眼底苟且坚持了多年的梦想,只是亲自看他在眼前做出这样两难的抉择,那种感觉实在是美妙至极。
“那就让那个女孩放弃英雄道路,嫁给我吧。”他心下暗爽,“毕竟有人得到,就会有人失去,商业就是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你说对吧,物间先生?”
物间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刀刃划过盘底,咯啦一声令人心绞的噪音。
真堂笑意渐深,而物间则忽然看向他,也露出一个如春风般和煦的微笑。
那张秀气的脸上没有任何攻击性,台上的蜡烛却仿佛被他的笑容熔化,顶端的烛油摇曳,点点滴落在真堂的心脏。
“你应该知道啊,”放下刀叉,他平静地拿起杯子,“挑衅是我的拿手好戏,对我说这样的话,只是班门弄斧而已。”
戏谑的笑容,带刺的语气,引人血气上涌的台词,无不是自己平时最善用的戏码,甚至他能透过那笑容,清楚地看见真堂的内心,正有两双眼睛盯着他。
挑衅者心中往往有两个自己,一个幸灾乐祸,一个却在冷眼旁观。两者相乘,才能造就那温度绝佳的耳旁话,明明不烫自己的手,却能在言语间让他人的思考直逼沸点。
物间宁人与真堂摇从小一起长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竟连学会的招数都可悲地相似。
真堂的笑容褪去,终于表露出冷眼旁观的那个他:“你曾经也是一激就上火的,我们彼此彼此。”
“如果那对解决问题有帮助,我现在也可以把桌子掀了,指着你的鼻子骂你——像以前那样。”
物间挑眉,声音不急不躁的阴柔,隐含着绝不退让的沉着。
那个幼时曾和他毫无风度地对骂的人此刻略微陷入沉思,良久,重重靠上椅背。
“从你开始阳奉阴违,好像也快十年了。”真堂凉薄地打量他,“开始变得像个英雄了。”
——也不知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真堂似乎玩味的疑问声中,物间动作优雅地切开盘中的最后一块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