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斯往他腿上一趴,半阖着眸子,惬意地说:“正是它开花的时节,能不好么?”
谢朝摸着他的头发,私心里觉得不如自家儿子的卷毛好摸,顺嘴说:“不如你也去烫个卷发,和你妈一样。”
“你陪我一起去,我就去烫。”安格斯说话声轻轻的,宛如在太阳下晒得懒洋洋的狮子,喉咙里都要打起小呼噜了。
谢朝嫌麻烦,摆摆手:“算了算了。”
安格斯抓着谢朝的手就这么趴着,不时看一眼窗外的樱花,再看一眼谢朝精致英气的眉眼,只觉得心里满足得不得了,活像捣到了蜜蜂窝的蜜鹳,嘴边一圈全是蜂蜜,还要伸长舌头仔细舔干净,留着回味。
谢朝安静了一会儿,眼皮子就要耷拉下来,打了个哈切:“你这边没什么事儿,我就先回去了,有事叫我。”
安格斯不乐意,拽住他的手,从枕头旁摸出本书:“我给你读读,提神。”
谢朝眼皮一抬,看到了封面《十四行诗》。
“你读这个作什么,我可不爱听。”
莎士比亚的诗句,通篇弥散着排比句堆砌在一起的浮华,谢朝觉得自己听着可能更想睡觉了。
安格斯倒是挺有兴致:“以前不喜欢,可是这些天觉得古老的诗句还是挺有味道的。”
安格斯的声音是标准的播音嗓,尤其是压着声线读这种散文诗。音调低沉,带着性感的鼻音,虚无缥缈的音色仿佛一袭厚重的绢布,充满了时代的质感,有如实质。
窗帘被风卷起,粉色的樱花吹了进来,落在窗台上,又浮在空中飘来荡去。
一阵疾风驶过,花树枝条摇曳,大把的花瓣兜头盖脸。风停了,它们倏地洒下,稀稀疏疏地铺在洁白的床单上,粉白透亮。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大半部分是给一个男贵族写的,安格斯自己愿意读,谢朝打着瞌睡,慢慢听。然这花却是彻底驱散了他的睡意。
安格斯读到半路,嘴巴正张开,一簇花瓣忽然进了嘴,声音生生卡住了。
粉花黏在唇角,差点吃进嘴里,看上去颇为滑稽,谢朝非常不给面子地笑了。
安格斯从来都知道谢朝生得好看,修长的眉扬起,黑黢黢的眼珠子闪着促狭的笑意,水红色的笑唇弯起,眼角眉梢都透着说不出的味道。
他心想,这肯定是勾引人的撩骚味,嗯哼,他在十里之外就闻见了。
安格斯撑着双臂,吻了上去,把黏在嘴边的樱花渡进谢朝嘴里。末了,还用气音缓缓道:“你也尝尝这花的味道。”
谢朝琉璃般的眼里还茫然着,下意识地咬了咬樱花,没尝出什么味来。
安格斯轻笑一声:“好吃么,甜不甜?”
说着又贴了上去,把花卷回自己肚里,压着嗓音,自问自答:“好甜。”
谢朝回了两分神,突然想起了脸皮谁厚谁赢的妙招,狠下心来,凑近安格斯:“我觉得没那么甜,我再尝尝。”
安格斯眼神一暗:“没了,只能尝下余味。”
言罢,舌头就勾着他的舌头,厚颜无耻地在自己嘴里扫荡了一圈,好好感受下花瓣的余味。
谢朝咬碎了牙齿往自己肚里吞,脸皮厚这项技能他怎么也拼不过安格斯,撩到最后总是他落败,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