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戴?”谢朝决定把这个精巧又别致的项链还给安格斯,他戴不起。
安格斯果断地摇头,长睫毛扇了扇:“买给你的。”
谢朝拨动了铃铛,它们齐齐地发出脆响:“这狗链一样的玩意儿,你想干嘛?”语气很是不善。
安格斯理亏,都不敢直视谢朝了,口上却还是辩解:“我买的时候就是觉得好看,你戴着肯定合适,根本没想到狗链。”
“有差么?”谢朝大力地把项链晃得一阵一阵响,音色空灵清脆,像玉笛吹出来的调子,“狗链是一个大大的狗铃铛,你这是个无数个小铃铛。”
安格斯偷偷瞄了谢朝修长的脖颈,微凸的锁骨陷出了两个窝。这项链戴上去一定很好看,他的目光忽然飘忽起来。
他轻轻咳嗽一声,当初他真的只是想买姻缘红绳的,但是万能的淘宝实在是太强大了,带出了一些……嗯……难以言喻的东西,类似于捆绑这些的边缘物品。
这个项链是里头最正常的东西了,有点小情趣,又不是很过分。安格斯第一眼见着,就鬼使神差地想,谢朝戴起来一定特别有味道。
当然淘宝里头那个看着有些劣质,所以他找认识的人定制了一个,特地快递过来的。他这个朋友电商生意做得大,各方面的包装都很完美,安格斯收到之后特别满意。
本来项链还没打算送出手,不知道什么回事居然不小心和手链落在了一起,真是一大失误。
谢朝瞪了安格斯一眼:“别看我,反正我不会戴的。”他抻长了脖子,严词拒绝。
安格斯抽走项链,垂下眼睑:“那就不戴。”
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不着急。
谢朝“啊”了一声:“你这不是送我了,送了就是我的了,就算我不想戴,那也是我的。”说着,劈手夺了回去。
安格斯点了点头,不多做纠缠。
谢朝挺喜欢这设计,精巧别致,若不是太花哨,他约莫会上手戴一戴,倒是没有往情趣用品想。里头的玉石也很漂亮,像玻璃珠一样,晶亮惹眼。
他往手上缠了三圈,正好。金色的镂空铃铛衬得肌肤暖白如美玉,大红色的绳子看着就富贵,金色更是相得益彰,但谢朝戴上也不违和,倒显得他像个贵公子。
“咦,你这狗链估计套在脚脖子上合适。”谢朝忽然说,脚上估计能绕个两大圈。
安格斯的目光滑到谢朝的脚腕上,刚回了房间,他穿的是拖鞋。
酒店拖鞋只有前头一部分,包着脚趾和小半部分的脚背,后头全露着,谢朝凸出来的脚腕骨圆润白皙。
安格斯喉头一紧,突然觉得戴在脚上也很性感,似乎更有禁欲闷骚的味道了,尤其是铃铛在走动之间发出清脆的声响。
谢朝望了望自己的大脚,算了,还是不要折腾这东西了,戴上去估计丑得一定境界。
“要不试试?”安格斯忽然蹲下身,抚上了谢朝的脚踝。
温热的触感袭来,谢朝猝不及防,吓了一跳,往后缩了缩了脚:“我就是说说而已,没想真戴脚上,这脖子上的东西怎么可以往脚下瞎套。”
安格斯掌心炙热,固定住他的脚腕。
项链在手上只是圈了三圈,并没有系紧,安格斯抬手一抽,便下来了,铃铛一个撞上另一个,金玉泠泠作响,煞是好听。
安格斯动作不疾不徐,谢朝蜷了蜷脚趾头,任由他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