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朝侧身回头,过长的围巾一角扬起:“嗯?”安格斯难得唤他全名。
安格斯紧张得手心冒汗,喉头干涩,低沉的声音顺着风飘来:“你是不是很喜欢吃我做的饭?”
这话没头没脑的,他一说完就住嘴了,不知道自己怎么说出来这漫无边际的话,打了好几天的腹稿都忘得一干二净。他从来没有这么慌张过,明明准备得无比充分,却在谢朝眼神望过来的那一瞬间,仿佛丧失了言语的能力。
“啊?”谢朝也是很糊涂。
安格斯硬着头皮上阵,风衣下摆太长,他撩开衣摆,单膝跪地。
谢朝吓了一跳,控制不住地往后退了一步:“怎么了?”
安格斯往前挪了一大步,昂头看他:“你愿意吃一辈子我做的饭么?”他从风衣大口袋里掏出丝绒盒子,用力打开,质量过硬的盒子发出“嘎嘣”一声,铂金的钻戒在不亮的教堂里闪亮夺目。
大提琴般的嗓音恰到好处:“如果你愿意,我就愿意给你做一辈子的饭。”
突然求婚这种事,一般有两种结果。其一是两人互相有结婚的想法,这时候的求婚就是惊喜,两人一拍即合,结局自然很好;其二是被求婚的一方并没有这个意思,惊喜瞬间变成惊吓,还很尴尬。
然而谢朝正处于两者之间,他挺想安定下来,可是却对不确定的未来抱有迷茫。他不是对安格斯不自信,他是对自己不自信。独身太久导致他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也许他并不能做一个好的伴侣,所以前阵子他打算婚前试爱,先同居一阵子再说。
两人的生活节奏合拍,同居的感觉不赖,只是没想到安格斯这么着急……
谢朝有些不知所措:“你先起来吧。”
安格斯不动:“你先给我一个答复。”他往漂亮的钻戒往前推了推,钻石的切面凝聚了光线,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谢朝凝视着它,忽然觉得它像个小太阳,刺喇喇地暴露在眼皮底下,宣扬着自己不可忽视的存在感。
他伸手摸上戒指圈,款式大方简单,中央散着些碎钻。戒身上还有别出心裁的镂空设计,线条流畅,曲线淡雅。
安格斯趁机替他戴上,戒圈滑到骨节根部,不大不小,正好合适。他仰头笑笑:“看来我量的没错。”
谢朝瞧了瞧自己的手,平时不戴饰品的手上多了个东西,倒不显得累赘,反而很适合,钻戒也附和他的喜好。安格斯上次送的那个红绳有些娘,他收起来了,偶尔戴上几次。不过红绳也就图个寓意,月老的红绳,听起来就吉利地很。
安格斯牵起他的手,在无名指上落下一个亲吻,湖蓝色的眸子里染上钻石的碎芒:“答应我,好不好?”
谢朝另一只手抚上他的脸,看似锋利的线条触手却是柔软细腻,指尖下的皮肤温暖干燥。安格斯的眼睛真是太好看了,眼窝深邃,瞳仁似海,流淌着数不清的深情。
“别这样看我。”谢朝抬头捂住他的眼睛,喃喃道。盯着这双眼睛,他根本没办法拒绝。
安格斯金棕色的长睫毛戳着他的手心,像是狗尾巴草一样骚动人心。
安格斯哑声一笑,拉下谢朝的手,温暖却带着潮气的吻落在手掌心,细细密密。他低垂着眼睑,浓密的睫毛映下一片淡淡的阴影,鼻梁高挺,这样子看着温柔又多情,相貌真是不愧于“年度最帅男演员”的称号。
谢朝的心鼓噪起来,他只听到自己细不可闻的声音散在风里:“以后我能每天都点餐么?”
“嗯,随便你点。”安格斯承诺,眼睛明亮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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