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望向书庭,满脸都是疲惫。
“在这!”书庭忙从腰畔取出一颗珠子,莹润光洁,内里含着红莲血纹。
陆行云紧绷的心弦骤然松弛,拿过珠子,颓然地靠在书庭身上。
就在这时,宋锡阳从人群外走了过来,他居高临下,朝着地上的男子斜睨了一眼,讥笑道:“都说陆大人高风亮节,视钱财如粪土,没想到也会为了这身外之物,连命都不要,还真是让下官大开眼界啊!”
陆行云咳了咳,强撑着站起来:“你不用说这些话来激我,我是为钱财也好,还是为了别的什么也好,那都是我自己的事。”
“总之,这泣血珠我是要定了。”
寒风中,男子的发丝和衣袍湿漉漉地贴在身上,脸色苍白,嘴唇已没有半点血色,双臂因寒冷而颤抖着。
明明是狼狈不堪的模样,可他腰脊笔直,眸光坚定,手也攥得跟铁石似的,倒像是惊涛骇浪下的顽石,任你大浪滔天,他自岿然不动。
宋锡阳眸光一厉,拳头猛地收紧,脸上也忽青忽紫。
半晌,他昂起下巴,冷声道:“好,既然陆大人要,下官不得不给,只陆大人贵为刑部尚书,总不能当着众人的面,强抢下官的东西吧?”
此话一出,旁观众人都惊愕不已。
他们中早有人认出了宋锡阳的身份,本以为能见到知县,已是不容易,没想到还能见到刑部尚书。对于陆行云的名头,众人是早有耳闻的,在他们心中那可是神一般的尊在,刚正不阿、不畏权贵,是和包拯、宋慈一样的存在。
但听他们方才的对话,众人也觉出味儿来,应是陆行云要什么东西,但宋锡阳不给,所以他想强抢。
一时间,众人神色大变,纷纷向他投去异样的目光,有震惊错愕,有疑惑,也有鄙夷。
这样的目光似刀子剐在陆行云身上,他拳头一紧,深吸了口气:“我说过,这泣血珠我不白拿,但凡你需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都答应你。”
宋锡阳挑了挑唇,云淡风轻地掸了掸衣袖:“没什么,很简单,黄金万两。”
“好,我答应你。”陆行云斩钉截铁。
见他答得如此干脆,众人齐齐蹙眉,在他们心里陆行云是两袖清风的廉洁好官,纵然他出身侯府,也不该将万金说得如此轻易。
这样一来,大家对他的印象更是大打折扣。
宋锡阳也没料到他想都不想就答应了,双眸一狭,眼底却寒芒烁烁:“还有下官前段时间得了心急,久治不愈,有神算子说,需得有人替我跪着向一百户人家讨各讨二两米,煮成药粥,方能痊愈。”
听他这样说,书庭怒道:“宋知县,你太过分了!纵然要刁难我家侯爷,也不必如此吧?”
宋锡阳冷笑:“比起我这被葬送的一生,这点刁难又算得了什么?”
陆行云剑眉紧蹙,下颌绷得紧若直线,半晌,他闭目深吸了口气,尔后松开拳头,沉声道:“好,我答应你!”
书庭一惊,忙道:“侯爷,不能应啊!你是堂堂的刑部尚书,更是昭懿候,怎么能卑躬屈膝,行乞讨之事呢?而且你都不知道夫人为何要那件东西,若她只是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原因呢?”
陆行云摇摇头,眸中似有烟云浮起:“她既然大费周章秘密寻找,自然是有十分重要的原因。”
而且,纵然是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只要她喜欢,他也会想尽办法帮她达成。
“那、那让小的替侯爷吧!”见他执意如此,书庭心一横。
“这珠子既是陆大人要的,那就得他亲自去,哪有假手于人的道理?”
宋锡阳自然不许。
书庭眉头一皱,还想再争论,陆行云摆摆手,转身朝众人扫了扫,抿住薄唇,朝他们跪了下去。
“诚如诸位所见,陆某有不得已的缘由,需要宋大人的泣血珠,求诸位成全,施舍陆某二两白米。”
他望着众人,漆黑的眼眸似河底的碧石,清透沉静,有种浸透人心的力量。
众人没想到以他如今的尊崇,居然会向他们这些底层的蝼蚁下跪,先是一惊,尔后纷纷后退,表情各异,有疑惑不解,更有奚落得意。
自打陆行云的形象在他们心里大跌,他们就不在像以前那样,将他高高举起,此刻,反倒有些看着神坠落的快意。
瞧啊,不是高高在上吗?也有向他们下跪的时候。
见他们没有反应,陆行云脊背一紧,又重复道:“求诸位成全!”
然而,看笑话者众,施以援手者寡,除了三两个对他深信不疑,又怜悯他的施舍了白米,其他人只看着并不动。
书庭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侯爷,就算你为了泣血珠,那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如今你落了水,这湿衣服还裹在身上,这么下去怕是要得病,你还是先把衣裳换了吧。”
沉吟片刻,陆行云点点头,起身跟着他去了附近的店铺,买了身新衣换上。稍作休整,简单用了几口饭,主仆二人便挨家挨户求过去,没到一家,陆行云便跪在地上,诚心祈求。
陆行云的事早在附近传开了,众人心里对他不满,尤其是他这种好人,做错一件事,那便是大恶不赦。
所以众人纷纷闭门不出,只有少数心软的才拿米施舍。
日影渐落,寒夜里凄风呼呼地刮,吹在脸上跟刀子似的。陆行云身子本就单薄,这样一冻,脸色又白又清,嘴唇和手也不停地颤抖,书庭劝他休息一晚,可他说姜知柳找的这么急,也许是有急用。
书庭喟然一叹,只好跟着他。
可肯开门的人着实太少,往往十家才有一家肯开门的,乞讨了一个时辰,也才乞讨到一斤。幸而有位老者从城外回来,听说这事,忙赶过来,说他几年前去京城流落在外,是陆行云救了他,给了他回乡的路费。
还说了好些他在京城听到的,关于陆行云为民伸冤、为百姓谋福的事,他说陆行云纵然有万两黄金,那也是侯府先辈打拼得来,是圣上御赐,又不是他的错。
经他这样说,那对对他有偏见的民众这才改观,纷纷拿米施舍。可宋锡阳却派人跟着,说非得陆行云一家家讨过去才行,故而他只好按他所说一路乞讨。
到子夜时,终于讨够了一百家,二十斤米。
讨够米,陆行云立即带去宋家,交给宋锡阳。扫了眼书庭手中的米,宋锡阳唇角一挑,眉梢眼角俱是讥屑:“陆大人还真是能屈能伸啊,得了,既然你这么诚心,那下官也不好再为难大人了。”
“留下黄金,大人便可带着泣血珠离开了。”
泣血珠虽然稀有,但本身的价值最多不过千金,他留在身畔多年,不过是抛不下过去那段辉煌。这些年窝在此地,受人冷眼,他也看淡了,换些金银好吃好喝才是真。
陆行云眸光一松,拂了拂袖中的珠子,道:“此次外出,我并未带那么多金银,不如我写下欠条,回头你去侯府取吧。”
“也罢,算我服了你了,欠条就欠条。”宋锡阳叹了叹,扶额坐下。
陆行云的为人他还是信得过的。
片刻后,下人端了笔墨纸砚过来,陆行云挥笔写下欠条,并按了手印为凭。临走前,他朝宋锡阳看了看,目光清冷:“宋大人,泣血珠一事陆某有亏,但七年前的事,陆某问心无愧。”说罢咳了咳,阔步离去。
银白的月芒下,他身形消瘦若孤松嶙峋,但胸背笔直、气度沉稳,苍白的面容似冷玉笼了层薄辉。
望着他被暗夜淹没的身影,宋锡阳拳头一紧,眸中燃起一团怒火,恨恨地拍在桌子上,力度之大,连拇指上的扳指都拍碎了。
因雍县和勉县一东一西,距离较远,陆行云只稍作休息,天不亮就起程出发,行了整整一日才到了雍县,将泣血珠交给李员外。
望着床畔的陆行云,书庭摇摇头,心里泛起深深的感慨。
情之一字,当真误人呐。
稍顷,李员外从偏门走了进来,身后的下人捧着一只碧青色的瓷瓶,上面映着碧柳花纹。
陆行云眸光一亮,道了声谢,伸手接过,触手光滑冰凉,色泽细腻清透,造型精美,确实是难得的佳品。
只唯独上面的画,笔锋朴着,甚至有点粗陋,与瓷瓶的锻造工艺不符。
陆行云眉头微蹙,朝李员外望去:“李员外,这瓶子看起来确实不错,只这花纹并非绝佳,为何李家如此看中?”
李员外面上一僵,郝然道:“说来惭愧,其实这瓷瓶就是家父所锻造。”
“啊?”
李员外叹了叹,目光逐渐飘远:“三十年前,家父师从景德镇有名的瓷器大师,他天资奇高,煅烧的水平直追其师。”
“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叫柳三娘的女子,那女子出身武林世家,为人豪爽,引得家父钦慕不已。”
听到这,陆行云神情一震,脱口道:“可是兖州柳家?”
“对,你怎么知道?”
陆行云深吸了口气,感慨道:“实不相瞒,这柳三娘正是鄙人的岳母。”
“啊呀!”
李员外一拍脑袋:“难道你就是那柳家伯母的女婿,陆行云。”
“正是在下。”
李员外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啧啧称奇:“当真是缘分,缘分呐!说起来,若非你岳父姜震天横插一脚,只怕我父亲就娶了柳伯母,这世上也没有我了。”顿了顿,他打了个哈哈,继续道:“再说着碧痕瓷瓶,当年他与柳伯母夫妇都成了好友,那年中秋,他们三人一同锻造了这个瓷瓶。”
“上面的花纹是姜世伯所画,所以画技...呵呵,你也看到了,这颜料是柳伯母所图,铸成之后,就归于柳伯母所有。后来柳伯母嫁给姜世伯,我父亲伤心之下远走他乡,靠着这烧瓷手艺挣下如今的家业。”
“后来他得知柳伯母即将产子,犹豫许久,还是去探望了,偏偏那日,柳伯母的仇家来杀她,为了救她,我父亲断了一臂,再也烧不料窑,制不了瓷。待柳伯母平安产子,他就悄然离开,换了姓名,隐居在此。”
“去年,他重病将死,心中所念只有柳伯母,可他又不远打扰她,只能把苦埋在心里。我身为人子,于心不忍,就将这碧痕瓷瓶偷来了。”
说到这,李员外恍然道:“陆大人费尽心思寻这瓷瓶,莫非是柳伯母在寻找?”
陆行云沉吟片刻,点点头。
柳三娘与姜震天鹣鲽情深,这少时共制的瓷瓶自然是心里的慰藉,看中的紧,这一丢,自然伤心不已。
只姜知柳为何此刻才寻,或许是柳三娘不想给女儿填麻烦。
见他默认,李员外一锤拳头,赶紧将通劵拿出来塞给书庭:“既然如此,那这钱我是万万不能收的。”
他已经给柳三娘填了麻烦,哪好再让人家女婿出钱,虽然那钱真的很香。
“侯爷。”书庭一怔,朝陆行云望去,见他点头,这才收下。
陆行云则低眉,拂着瓷瓶上碧绿的柳枝,指尖似雪花缓缓化开,寒凉入微。
片刻后,他抬眸,将瓷瓶递给李员外,眸中泛起清浅的叹息:“李员外,这瓷瓶还是请你交给我夫人吧,她在扬州镜湖巷住着。”
“啊?”李员外一愣。
作者有话说:
有对上一章不解的,请看52章评论哈,我做了解释。
第54章寂静的爱
“我与夫人已经和离。”短短一句话,饱含诸多无奈与沧桑。
李员外颔了颔首,目中露出感慨:“陆大人放心,草民必定守口如瓶。”
既和离了,却大费周章替她寻这碧痕瓷瓶,还唤她夫人,足见其情,这其中的纠葛只怕难以说清。
此间事了,陆行云不再耽搁,领着书庭离开了。
望着他寂寥的身影,李员外叹了叹,拂了拂手里的瓷瓶,满心慨然。
情这个字,真是害人不浅,害了他爹,更害了他娘,这瓶子还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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