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禾胡思乱想着随便弄了搬家之后的第一顿饭。
到了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沈禾听到前院里王二叔又在套牛车,沈禾马上跑了过去:“二叔,你要出门?”
王二叔点点头,说道:“家里粮食不多了,我去镇上买一点。你有要带的东西么?”
沈禾说道:“那你带着我一起去吧。”
王二叔想想也好,沈禾刚立女户,估计心情不太好,反正一个人去也是去,两个人也是去,不如带着她一起散散心吧。
然后王二叔就带着沈禾再次去了镇子上。
村子里的人们看到两个人同进同出,不少人都开始说闲话。
还是里正看不下去,训斥了他们几句,这些人才不啃声了。
仔细想想,沈禾今年也才十岁,确实还不到男女大防的时候。
王二叔虽然已经二十五了,估计也看不上豆芽菜一样的沈禾。
沈禾对这些流言充耳不闻。
如果因为这些流言就过不下去了,那才叫脑子有坑。
到了镇子上,王二叔去采购了,沈禾就在大街上到处溜达,一边观察镇子上的市场交易,一边想着怎么赚第一桶金。
就在沈禾溜达到一个饭馆的时候,就听到里面的掌柜的拍着桌子大叫:“让你记个账都记不好,要你有什么用?”
紧接着就听见店小二委屈的回答:“这些字太难认了,我根本就记不住啊。”
沈禾刚要走过去,脑子一动,等等!
这里的人们好像写的都是繁体字,对一般没读过书的人来说,的确是很难写正确一个字。
可是如果用简体字呢?
沈禾的脑子倏然一亮!
沈禾当即朝着饭馆走了进去,马上就有人迎了上来:“小妹妹你是要吃东西吗?”
沈禾摆摆手,说道:“我不吃东西,我刚刚听到小二哥说记不住那些菜名,我有个办法能让小二哥快速记住并且写出来,你们要不要试一试?”
不等掌柜的回答,沈禾将手抄在了袖子里,一脸的可爱自信:“反正也只是试试,我也不要你们什么。”
掌柜的看着沈禾豆芽菜一般的身材,穿的又是那么的……哪里相信沈禾会写字?可别平白糟蹋了他的笔墨。
可是听说这个小丫头什么都不要,顿时起了逗弄的心思:“行啊,小姑娘,你如果能写出能记得住的字,我就给你五十文,怎么样?”
沈禾呲牙一笑:“成交!”
很快,掌柜就让人铺开纸张磨墨。
周围的人们都觉得新奇,都凑了上来,没人相信一个小丫头会写字,估计顶多认识一两个字也就顶天了,竟然还敢吹牛会写能记得住的文字!
简直是吹牛不打草稿!
沈禾知道,这一战关乎到自己未来能不能在这个镇子上立足,因此也没有半分毛躁。
挽起袖子,捻起毛笔,蘸足了墨汁抬头看向小二哥,问道:“你记不住那道菜的菜名?”
小二哥马上回答:“乌鱼蛋汤。”
沈禾点点头,手腕一动,就在桌子上的纸上写了四个繁体字:烏魚蛋湯。
写完了之后又用简体字写了一遍:乌鱼蛋汤。
沈禾收笔的时候一气呵成!
周围的人们都看傻眼了!
这个小姑娘竟然真的会写字,而且还写的极具风骨!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难以置信!
沈禾指着简体字说道:“你们看,这样写是不是就容易记得住了?
小二哥马上喜上眉梢的说道:“是勒是勒,如果是这样写的话,我就记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