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公输元弄机关兽了,除了吃饭的时候,他们不怎么常见面。
就算是叶孤城,有时都会因为两人低频率的见面儿忧郁。
怎么说,之前和西门吹雪的神魂形影不离,居住在同一具身体里,现在又分开,还是挺不适应的。
[想见面,想见面。]
然后西门吹雪就真的出现了。
他好像只是路过,因为并没有来找叶孤城的理由,但人却笔直地向他走过来。
叶孤城道:“何事?”
如果没有事的话,西门吹雪应该不会来找他。
然后西门吹雪也给了一个很好的理由。
他道:“我听这里有动静,便过来看看。”
叶孤城点头道:“原来如此。”
西门吹雪看他身后忙碌的人道:“那是什么?”
已经看见了被人拿在手中的纸。
叶孤城道:“我原本想做宣纸。”
结果却成了草纸。
他默默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把略有些发黄的草纸递给了西门吹雪。
如果用铅笔在这玩意儿上写写画画还称,但是毛笔……
等等!叶孤城的眼睛一亮,他怎么没想到还有铅笔啊!
果然是在明代时间太长了,竟然连铅笔的存在都忘记了吗?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聪明,现在可和未来不一样,战国时代的人们写字只用两种东西,一是竹签,而是干脆刀刻,都很坚硬,毛笔虽然可以吸水,但是触感却软绵绵的,想要适应恐怕还要过不少时间。
但是铅笔不一样啊,铅笔的触感本来就是坚硬的,而且还方便制造,他大概能够猜到,如果自己真的想制作出宣纸,要需要无数次的试验,现在手下的草纸并灭有太大的用处,人还是要用竹简。
但是有铅笔就不一样了,就算是草纸都能使用啊!
叶孤城兴奋了,依照现在的条件,没有石墨还可以用木炭条啊!
发明实用,又有身份推动,蒙恬的毛笔尚且没有得到大面积推广,就被叶孤城献上的草纸与木碳条给压偏了。
他本人的年纪与嬴政差不多大,也并无邀功的心思,虽然自己的灵机一动想出来的毛笔没有得到推广,但当事人却一点意见都没有,甚至连他自己都在用草纸与木碳条。
木碳条的质地不一,有软的,硬的,不软不硬的,叶孤城弄出来的这种虽然比不上铅笔,但也能用,以粗麻布包裹,在草纸上写字,干干净净,比在竹简上雕刻字容易多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草纸的质量不够高,而木炭条写下的字时间长了会糊,无法长时间保存,想要将什么文书流传到下一个朝代,还需要竹简。
在他弄出真正质地精良的宣纸之前,竹简还不能退出历史舞台。
但不管怎么样,草纸与木炭条的搭配还是立刻在七国风靡起来,明明一开始只有秦国使用,但不久之后竟然也在山东六国兴起,更因为造纸技术目前只掌握在秦国手中,所以增添了不少国家财产。
不错,出于各方面考虑,叶孤城直接将造纸技术教给了嬴政,他对做纸张供应商不感兴趣。
他更在意的,是因为纸张推广而在秦国刮起文化旋风的附加价值。
山东六国,已经遍地是纸张。
尤其是在学宫的士子,对于这可以让他们免于雕刻的小物喜爱非常,上手速度非常之快。
按理说读书人是很不容易接受新事物的,然而他们本来就是战国末年的读书人,与其它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一样,很懂得变通,更不要说这玩意儿确实是好用,方便他们随时随地记载,由纸张钉成的书籍又很轻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