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的,说实话,这有点颠覆他的想象。
不知道春秋时代的侠客,是不是都如同专诸一样?
剩下的两个游侠儿显然不是他的对手,被一拳头揍下了一颗门牙,整张脸上全是血,看上去可怕极了。
当然,专诸还算有留手,虽然看上去可怕,但他实际上却没有受太重的伤,唯一的问题就是缺了一颗牙齿,没有植牙技术,缺了一颗牙齿就再也找不到了。
剩下一个人看自己的另外两个同伴都倒下了,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然而游侠儿最看重义气,就算命不要了义气也是要的,心一横,竟然就向专诸扑了上来。
然后四两拨千斤,被他摔了好远。
还好没有误伤到围观群众,也没有把摆摊的人货物给打散了。
众人看见这突如其来的比斗已经结束,便知道没有什么热闹可以看了,但是看着这么一出,可以说得上是大饱眼福,很长一段时间有了新的谈资,于是便三三两两又散开了。
叶孤城没有离开,相反,他还走到了专诸的面前。
对方从砧板上拔出了他的剔骨刀,看着叶孤城还吃了一惊道:“你没有走?”
叶孤城道:“声势如此浩大,你觉得我会走?”
专诸哈哈笑两声道:“你觉得我怎么样?”
叶孤城道:“豪侠之词,名副其实。”
他看向专诸道:“你之前所用的,可是摔跤之法?”
专诸道:“不错。”
叶孤城眼神闪烁道:“何故改成拳法?”
专诸道:“起先三人,力不同,用摔跤之法,四两拨千金,可以将人打散。”
他又道:“只剩两人,牵手受敌,一拳下去,方为震慑,既能将一人拆开,又能使另一人动作一顿。”
只剩下一个人,那就非常好料理了。
很显然,虽然专诸看上去鲁莽,但他的人,却不同于外表,不仅果断而且还有谋略,一对三,那三个游侠儿还身手不差,竟然能如此游刃有余,倒是一件不同寻常之事。
叶孤城却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之后便走了。
他走了,便没有看见之后的画面,在人群中盯着他看的伍子胥看了眼叶孤城离去的背影,终于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向着专诸去了。
原本,他的目的仅仅是结识专诸而已,但是现在又多了一条。
他想,看样子,这位豪侠与那气势惊人的年轻人是认识的。
他也想知道,那年轻人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叶孤城回到了暂时租下来的大院。
他看着院子,不由自主感叹,果然人是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
虽然在白云城锦衣玉食了几十年,甚至因为人设原因而培养出了轻微洁癖,但他本质意义上,还是一个适应能力非常强大的值得敬佩的人类,所以忽然回到其实很多设施都没有的春秋时代,还能适应,甚至改掉了自己对低调有内涵装修的追求。
能相信吗?虽然叶孤城本人并不同西门吹雪那样出门在外只能喝白水吃鸡蛋,但他对食物还是挑剔的,然而在这缺少调味料只有秦椒加胡饼,肉食除了炙肉鲜少见到其他种类的时代,他竟然还能吃习惯,这就很可怕了。
叶孤城想,虽然辣椒是明朝末年才出现他原本也没有多接触,但问题春秋时代的秦椒味道很古怪啊!应该说是本土的麻辣味吗?不不不,反正是很难形容的一种味道。
他唯一做的改变,也不过就是打出“胡床”,代替坐垫,顺便经常弄热水洗澡罢了。
其实这都挺奢侈的,但谁叫他是不洗澡不舒服斯基星人。
院子中的人并不多,叶孤城自从有了帮商人保护车队顺便周游列国的想法之后,从各地捡的小哥哥就被他打发出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而且每个人的工作都不同。
在院子里看门的只剩下一个无所事事的田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