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是为什么能使出这样一剑,是为什么确定,他所在的地方有人?
九公子突然笑了,他好像一具根本无法感觉到疼痛的僵尸,用剑人的内力太高,一时半会儿绝对无法将剑刃从树干中□□。
朗月已经在向宫九所在的方向飞奔而来,剩下的时间,绝对不足以他将剑刃拔出。
所以他做了一件事,一件让下属恨不得把眼珠子瞪掉出来的事。
九公子任凭剑刃刺穿他的骨头,将剩下的骨骼一同绞烂,雪白的刃刺穿了他的肩膀,紧接着,刺穿了他的半个人。
他将自己硬生生从剑刃中“撕”了出来。
九公子道:“走。”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冷酷,没有受到一丁点儿的影响,就好像严重的伤势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下属低着头,眼皮子往上一抬,就看见红色的血,红色的肉,与森森的白骨。
说是森森的白骨或许不太恰当,因为他看见的,分明是骨头的碎片。
九公子对自己有多狠,他算是知道了。
宫九说走,那就走,几乎是他语音刚落,脚一蹬便运起了轻功。
他的轻功很好,很诡谲,并不如同叶城主那般飘然如飞仙,倒像一抹真正的幽灵。
来无影去无踪,只能捕捉到雪白的影子。
属下想要跟上他,必须使出全身气力,而且他还必须跟上九公子,如果没有他带路,天知道九公子会跑到那里去。
就算是逃命,他也是不认路的。
宫九并不否认自己是在逃跑,相信任何一个人都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叶城主的百步穿杨有两种可能,一是可以给予宫九提醒,不想要他姓名,而是因为借助感知无法判断人到底在哪里,准头有些不对劲。
比起前者,宫九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后者,只要看见他剑刃没入树干的力度,就没人人相信叶城主不想要宫九的性命。
再留下了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死。
九公子对自己的生命还是很珍惜的,这世界上,病得越重,就越爱惜自己的命,他就是其中的中翘楚。
说是留下来让叶城主戳着玩,那是万万不可以的。
所谓的一力降十会莫过于此,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宫九的势力再大又怎么样,他会的招数诡谲又怎么样。
公孙兰死了,而下一个死的,很可能就是他。
想到这,他的嘴角挂起了一抹不知道该说是诡异还是期待的笑容,如若再好好盯着他的眼睛看,便能从神经末梢跳动的血丝中读出类似于兴奋的情感。
疼痛,与临近死亡的恐惧,这些他或许并不期待,但却是在宫九过于完美人生中极其少有的,能让他产生自己还活着实感的成分。
伤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愈合,甚至连破碎的骨头都在以扭曲的方式生长,九公子见跑得够远,干脆并指为掌,往自己肩膀上死命一挖,看他的动作,不知道的人准以为他挖的是豆腐,而不是人类的肌肉骨骼。
特别,那肉体还是他自己的。
将长起来的骨头挑断,无法剔出的碎片连同血肉被一起挖出来,从根本上杜绝了他们混杂着肉生长的可能。
将长好的伤口再一次撕裂,这或许是个好方法,但却足够疼痛。
但这些疼痛,对九公子来说却不是大事。
下属都头不敢抬,他的鼻子虽然没有狗灵敏,但也是相当不错的。
如此浓重的血腥味,只要是有嗅觉的人,都能闻得到。
下属心中只被几个大字刷屏:不愧是九公子。
这等心性,这等意志,除了他还有谁能做到。
敬佩与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混杂在一起,占了主流的定然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