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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白色的水汽,巨大的木桶,按照叶城主的性子应该不会撒花瓣,苍白的肌肤,以及遮挡身体的屏风。

眼神游移得更快,颜狗皇帝想,叶城主天生丽质,皮肤不用保养就超过常人不知道多少倍。

所谓的常人便是小皇帝平时能见到的那一些,男人不用说,有文弱有粗糙的,女人纵使在皮肤上花不知道多少时间,扑铅粉,也谈不上多好。

比叶孤城的皮子差远了。

朗月:那是,我们城主用的香胰子是最贵的!

叶城主完全不一样,他的美不仅在皮,还在骨,练剑二十七载的男人狂奔在三十的道路上,但与无数流传于画或书本中的仙人一眼,是不老的,岁月仿佛在身上定格。

都说皇帝时真龙天子,但司霄却道自己只是一介凡人,但白云城主,他还真不敢确定。

朗月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她刚才是骄傲的,以为自己短暂地赢了一局,让她并不喜的小皇帝吃瘪,扑了个空。

但她等着等着,忽然又觉得不对劲了,朗月原本想,小皇帝可能会暴怒,可能会发出杀气,毕竟以他的身份,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一个谦逊的年轻人。

她唯独没想到的是,迎接自己的竟然是久久的沉默。

朗月又看小皇帝的表情,她忽然觉得很不妥,便沉声道:“你在想什么。”

小皇帝立刻反应过来狡辩道:“我没在想什么。”

朗月:“……”

很可疑。

叶孤城的沐浴速度不慢,头发被岚风用上等的布擦干,便听见下属来报上官飞燕已经全部招了。

叶孤城微微颔首,对这结果一点都不惊讶道:“让丁独秀来见我。”

他对手下的小姑娘印象深刻,知道她一手鞭子使得出神入化,甚至还亲眼见过,如若不是亲眼所见,打死叶城主也想不到一文弱姑娘的手法竟然如此诡谲刁钻。

只能说白云城人才辈出。

也不知是否前些日子无名岛现,让叶城主对宫九印象深刻,他竟忽然想到对方诡异的爱好,想来小姑娘在他手下一定很受器重。

当然,白云城主绝对不会割爱的,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就在他的羽翼之下。

丁独秀见到叶城主的机会并不多,听说城主要见她,立刻推翻了文弱少女的人设,欢快得如同春天里的百灵鸟,几乎要叽叽喳喳放声歌唱。

她红着一张清秀脸,站在叶城主面前,似乎随时随地都能晕过去。

叶孤城对此情形接受良好,除了岚风朗月这般能经常见到他的婢女,白云城的姑娘谁单独见他不是这样,所以,叶城主表现出了十二万分的耐心。

叶孤城道:“上官飞燕可是招了?”

丁独秀道:“招了。”

不仅招了还招得很痛快,将公孙兰的身份连同红鞋子噼里啪啦倒豆子似的全部倒出来,连姐妹的名字都恨不得写出来。

只能说公孙兰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姐姐,但上官飞燕却算不得有情有义的妹妹。

丁独秀又道:“但她却不知道公孙兰在哪里。”

上官飞燕眼中只有自己的财宝,对红鞋子的其他人并不太关心,什么熊姥姥,眼睛都盯在金鹏王朝的财宝上,哪里看得见她。

叶孤城点头道:“好。”

他又道:“岚风。”

岚风也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飘出来道:“是。”

叶孤城淡淡道:“把上官飞燕还给司霄。”

她什么都不知道,对叶城主来说已经没用了。

司霄也万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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