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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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陆小凤来到码头,应天府在内陆,并不靠海,想要找到一处有码头有渔船的地方,不是件容易事,如果那船家的目的地要是南海飞仙岛就更难上加难。
虽然难,但并不是绝对不可能,他所在的港口,就有一艘大船,船老大在指挥伙计装载货物,他们脸上充斥这对未来的希望,正因为这点希望,哪怕工作再苦再累,也没觉得有多辛苦。
陆小凤走近道:“是往飞仙岛去的吗?”虽然他在问,但却胸有成竹。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是去飞仙岛的。”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