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14节</h1>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拥有不一样的天空,而你和我注定不会站在同一片天空之下?”
“大体上如此。”
庄少蒙的眼神一冷,“如果本王舍不得,一定要和三郎在同一片天空之下呢?”
“那我们会化友成敌。”
敌?庄少蒙恼气横生,“那他呢?真值得你那么做?”
“我顾三郎要的不是锦绣园林,而是一座可以遮雨的茅屋。我顾三郎一生希望得到的不是风光无限的江湖豪情,而是可以嫁人生子过着于世无争的生活。我顾三郎更不想过那种呼朋唤友、醉卧天地的生活,我想过的只是希望能够和我的家人一起偶尔晒晒太阳、偶尔看看月亮的生活。也许我所期望的生活在许多人的眼中很容易就能得到,可偏偏的……我努力争取了十九年,直到现在,因了他,我得到了。我可以和我的父亲、哥哥共享天伦之乐。我有了丈夫,有了婆婆,有了孩子……”
庄少蒙惊呼一声,打断了顾青麦的话,他怔愕的问道:“孩子?”
顾青麦嘴角含笑的抚着自己的肚子,“快三个月了,如果狼王还瞧得起我顾某,它日孩子落地,我会让他唤你一声‘伯伯’。”
“伯伯?”庄少蒙只是出于直觉的重复着。
一声轻叹,顾青麦率真说道:“狼王,天下的女人何其多。你的眼光不必拘于我一人。狼王应该将眼光放开些,就会发现这世上的女子都有可爱、可取之处,你会发现她们并不是你所言的庸庸碌碌、仅供发泄之辈。”
看着笑得柔和的顾青麦,庄少蒙怔怔说道:“原来,本王一直并不了解你。”
“这也不怨狼王,因为狼王看到的我,确实不是真实的我。”
“他让你变得真实了吗?”
毫不迟疑的点头,顾青麦展颜一笑之下,那额间的昙花烙似乎也由外至内的开放起来,“他一直说,要给我创造一片只属于我们二人的桃源。可他不知道,在我顾三郎的天空之下,哪里有他,哪里就是桃源。他在哪里,桃源就在哪里。”
“原来,你们两人是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之下?”
‘嗯’了一声,顾青麦坚定的点头。
“也许一辈子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也许永远得不到的才会让本王有牵挂。就算得不到三郎,但本王也不想和三郎成为敌人。”
顾青麦抱拳作揖,“多谢狼王成全。”
“三郎,你的胭脂痣呢?”
“他不喜欢,所以我换作贴花黄了。他喜欢昙花,我就贴上昙花喽。”
闻言,庄少蒙的眼角有些抽搐。原来大女人顾三郎之所以意气风发,仅仅是为了做一个小女人而已?一个小女人啦……这样的顾三郎,是他想要的吗?“本王还是等着三郎的孩子来唤我一声‘伯伯’吧。”
“好啊。”
“既然来了,本王还想前往拜会拜会摄政王爷。今春他送给我西陲的稻种有了好收成,我西陲的子民都希望他能够到我西陲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