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场在城南,不过却是在城南的郊区。
城南郊区是一大片荒地,一直没有人居住和经营,几年前来了一个外地人,承包下来这片荒地之后,就在这里建了一个养殖场,养了一些猪和鸡往城里销售。
那段时间,经济发展正是如火如荼的时候。
经济发展的快,人们手里的钱也就多了起来,随之而起的就是餐饮业的发展。
好不夸张的说,当时的h市虽然是个不入流的三线城市,但是大大小小有点名气的酒店,就有将近一百多家的样子。
酒店一多起来,对肉类的需求也就大了,所以那个外地人在城南的养殖场没有经营多久,就很快赚的锅满盆溢很是让人羡慕。
有人羡慕,自然就有人要出坏主意。
狗爷是城南的一个混混,因为喜欢养狗,所以被道上的混混送了个“狗爷”的花名。
这个狗爷不但爱养狗,还心眼儿特别多,平日里没少做下坑蒙拐骗的事情。
当初这个外地人在城南办养殖场,狗爷就经常去那里骗吃骗喝,顺便从养殖场里拿点儿喂狗的骨头和鸡肉,慢慢的也就和这个外地人走的近了不少。
因为熟悉的缘故,所以对养殖场的经营情况也有了一些了解,得知外地人每个月都能赚好几万的利润,狗爷就有点儿坐不住了,嫉妒的心理就开始作祟。
当时跟着狗爷的几个小喽啰,和狗爷喝酒的时候,听了狗爷惦记这个养殖场的事情,就拍这马屁的出谋献策,想要帮他在养殖场分一杯羹。
几个人越说越是起劲儿,狗爷没过两天就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按照几个人商量的计策,几个跟着狗爷混日子的喽啰,找了个借口约那个外地人吃饭,想着在酒桌上灌醉了对方,然后让他签下转让养殖场的合同。
要不说,人坏起来,简直比鬼都可怕。
狗爷和他的这些手下,平日里没少在养殖场里占了便宜,不光白吃白拿的没有数,有时候在外面风流欠下的债,还要逼着这个外地人给了结。
可是现在看到这个外地人赚了钱,就琢磨着想要把人家赶走,你说这个狗爷是不是有点儿不地道。
不过这都是外人的想法。
狗爷这个人,最是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歪理,所以对于坑害老实的外地人这件事,他不仅没有一点儿的愧疚感,甚至还内心里有种窃喜。
窃喜什么?
窃喜他能遇到这样的冤大头,老天爷赐给他这么一只大肥羊。
话说,这几个人把外地人拉到酒店,就开始阿谀奉承的劝酒,想着早点把这个外地人灌醉,然后拿出合同让他签下来。
结果呢?
也不知道是老天有眼,还是这个外地人不该倒这个霉。
酒席吃到一半的时候,狗爷有些内急就出去上厕所,结果洗手的时候遇到了也在洗手的何强。
因为养殖场马上就要到手的缘故,那天晚上狗爷就多喝了几杯酒,脑子一阵阵的兴奋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