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116调院</h1>
李林紧锁眉头,并没有参与到我们的嬉笑中来,我看了看他的脸色,示意姚康不要再闹了,等大家完全安静下来后我问李林:“林哥,怎么了?”
李林看看我,又点起了一支烟,在袅袅的烟雾中,说了句让我很担心的话:“胖子,不是我打击你,要我估计,你这案子最终不会轻判!”
我听了心里一紧,追问道:“为什么林哥?有什么根据吗?”
李林摇摇头说:“你想啊!你们其余两个已经落网的同案,都是公安局的常客,屈明听你说还是刚刚从监狱假释回家,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从重情节,要按最高上限判的,你们这案子的最高上限,是什么知道吗?”说着,他狠狠地把那截抽了没两口的烟按息在烟灰缸里,吐了口唾沫说:“死刑!”
看我一下子紧张起来,他又急忙说:“我说的不是你,你肯定不会这么重,我是说,照你说的这个情况,你那伙计屈明就危险了!”说着他对姚康说:“康娃,把那本《在押人员必读》拿出来让胖子看下。”
姚康闻言很快翻出一本绿色封皮的书,这是全市看守所统一印刷的《在押人员必读》,这东西还需要花钱买,看守所里卖十元钱一本,还是必须要买的,家里送来的钱直接就给你扣除这笔钱了,但是一般一个号子几十本,除了前面睡的人能看到之外,其余的人花了钱却从来不会让你看一眼,因为这是号里管理的一种方法,意思就是,你不用懂国家法律法规,你只需要知道号子里的规矩就行了。当然很多人也无从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了。我还见过一些人,他们甚至天真的以为,号子里的一切规矩都是看守所官方规定的,这种愚昧和无知,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我翻开这本早就花了钱,但是以前没机会,后来是没有心情看的书籍,顺着李林给我指向的地方看去。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我看了看李林,李林又给我翻了几页说:“你再看看这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