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两指,三指,一直到十二指,那拳头虚影才渐渐淡去,最终化为无形,消散在我的识海中。
同时,灵魂小人也浑身一抽,躺了下来。
而发生在识海中的这一幕,我就像一个看客,当然,我也明白,如果灵魂小人最终没有挡下这一拳,我也同样要跟着遭殃,甚至会更惨。
所以这场战斗虽然发生在识海,但凶险程度却远超以往,以灵魂小人现在的力量,都需要连续十二指才能崩溃掉对方的拳头,那拳头上蕴含的意志可想而知。
“恐怖!”
这是我对留下这两个字那人最直观的印象,一个不知道多少年前留下的一丝意志,如今偶然被我引动,居然还差点要了我的小命,除了凶残,我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他。
而且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只有那一身白衣,那只拳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底。
说来虽慢,但实际上就是一眨眼的功夫,骨坚强原本正趾高气昂的准备入城,突然发现我不动弹了,作为自封的贴身护卫,自然不能独自离开,并且还要寸步不离的守护在主人的身旁。
可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就看到我重新‘活’了过来。
骨坚强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用活这个字眼,但事实就是如此。
“主人,您没事吧?”
我睁开眼,就听到骨坚强小心翼翼的问候声。
“没事。”我摇摇头,强忍着大脑的晕眩,快速交待道:“用最快的速度带我进城,然后找地方先安顿下来,我需要安静的环境。”
说完之后,我就眼睛一闭,身子也不由的朝后倒去。
骨坚强吓了一跳,赶紧将我扶住,如果我摔着了,那还了得。
当然,骨坚强也没有忘记我先前的交待,将骨棒往背上一插,也不知道他插到哪里去了,反正没有掉下来就是了。
“让让,让让。”在骨坚强的字典里从来都没有排队这个字眼,仗着自己身高的优势,强行穿插到了最前面,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但实际上还是他那一身金灿灿的太惹人注意了,稍微有点见识都知道惹不起,于是前面的赶忙让路,至于后面的如何想,就不关他们的事情了。
今天守城的是一名鬼将,快要达到鬼帅的那种,平日里,他们这些鬼将就指望着城门口这点油水过日子,所以谁敢在城门闹市,就是打了他们的饭碗,不给他们面子。
当然,也没有谁不开眼的在鬼都大门前闹事,那根本就是找死的行为。
但今天,后面的骚乱引起了守城鬼将的注意,他心想:吆喝,这是赶着给大爷找刺激啊。
不过还没等他发号施令,前面的人便齐刷刷的分开,直接将骨坚强高大的身板给露了出来。
当看到一身金灿灿的骨坚强时,这名守城鬼将心里本能的咯噔一声,不过随即他就注意到,骨坚强并没有彻底跨出最后最后一步,多少让他松了口气,一个金身境的骷髅跟一个半步金身境的骷髅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虽然鬼界号称三十二王,但谁也知道,这些鬼王全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平日里想见一面都难的很,而且鬼界这么大,那些鬼王都有自己的封地,谁没事会瞎逛游啊。
“进城需要缴纳··”守城鬼将刚刚开口,就见一个口袋朝他飞了过来,本能的接过一看,里面全都是灵珠,这些灵珠别说两个人进城,就算二十个人进城都足够了。
所以,守城鬼将后面的话很明智的咽了下去,至于刚刚的插队,嗯?有吗?哪里有插队的?
骨坚强一进城,就沿着大街直奔,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很快,骨坚强就带着我进入一家客栈,不错,就是客栈。
这鬼都,实际上跟人类居住的城市没什么两样,如果非要说什么不同,那么就是这里依然保持在古代,至于朝代,在这里有用吗?
在将我安顿好以后,骨坚强再度忠心耿耿的守护在门口,所以,此刻他并不知道,他的入城已经吸引了一些有心人的注意。
毕竟一个半步金身境的骷髅,除了那些高高在上的鬼王,已经算是属螃蟹的了,尤其是这个半步金身境的骷髅看上去这么陌生,如果能拉拢到,绝对是一大助力。
而且万一将来他再做突破,成为跟鬼王平起平坐的金身境骷髅,那这笔买卖绝对是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