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是兴元二十二年,正月初七。
天气,折胶堕指。
琅琊郡汉江边上,路见不平的李家姑娘四喜卷起袖子,趁那负心郎不备,将他摁在地上揍得满地找牙。
等那红衣女子在一旁哭着骂着扑上来疯婆子一样拽住我的头发,将我从负心郎身上拽起,我已经疼的龇牙咧嘴,感觉头皮都要被她扯掉了。
柔柔弱弱的明心姑娘上来拉架,被那红衣女子再次一把推到在泥水里。
我随即一把扯住她的头发,手脚并用地同她撕扯着扭打着。
在这扭打的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像极了泼妇。
我很不能理解,怎地如今这情形演变的与话本子中那英雄救美的情节如此相去甚远?
眼见着那手无缚鸡之力的负心郎重新站了起来,恼羞成怒地望着我,我恐怕再也讨不到便宜。
常言道,打不过就跑。我不敢再同那红衣女子继续撕扯,只想着三十六计,拉着明心姑娘跑为上策。
但这红衣女子也忒剽悍了些,战斗力和不要脸程度均在我之上,我松开了她的头发,她却继续拿手挠我的脸。
我冷不妨地瞧见她的手上有血迹,想必是将我挠破了相。
这下好了,我现下不仅头皮疼的厉害,脸颊也疼的直想哭。
本来就长得差强人意,这再一破相,估计只能是让人不忍直视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有仇不报非君子,我欲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伸手去挠那红衣女子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