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儿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扪心自问,我陈默绝不算是什么人物,最多就是一个有些小野心的俗人罢了,但我又跟那些人不同,因着我有很多仗义的朋友。
他们总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我身边,然后对我施以援手。眼角微微泛酸,我看向了一脸错愕的文彬,微微笑道:“想不到你师傅都来了吧?说真的,我也没想到,杜城这家伙,连我都瞒骗了。”
许是还处在错愕之中,文彬并没有听出我声音中的颤抖,直到这首歌的结束,他都没有言语。
“喂......我说你怎么了?就算再怎么惊讶,也不至于这样吧?”
“默儿,这是真的吗?”这是文彬问的我第一句话。
见状,我不明觉厉的点了点头。
“我擦,这家伙真不仗义,来了竟然不告诉我。”说完,文彬很是气愤的扭过头,带着点埋怨说:“你丫也是,亏我还一直为你担心。”
“呃......我也不知道杜城能给我带来什么,所以就没告诉你。”耸了耸肩,我接着对文彬说道:“现在知道也不晚,等到了晚上,让这两个家伙在酒吧驻唱不就好了?......然后咱们再多灌他们一些酒。”
“就你会做好人。”文彬对着我翻了个白眼。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发现他的眼眶有些湿润。
直到许久之后我才知道,其实这个时候,文彬是想要落泪的,因为他与张峰、还有许诺,曾经组过乐队,在张北草原音乐节上,他们出道。那是独属于他们几人的‘黄金时代’也是他们最为热血洒脱的时刻。
嘴角很自然的咧起,我对文彬回道:“不是我会做人,我是真正这么想的,难道你不想把这俩家伙喝醉么?”
“那是必须的必。”
说完,我跟文彬一道将目光重新移回舞台中央。
那两个男人,一个洒脱不羁,一个恣意狂放,只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足够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大家好,我是奉天乐队主唱,疯子——张峰。”张峰微微喘着粗气,做出了自我介绍。
话音儿刚落,人群中就有人爆出了阵阵呼喊:“疯子,疯子。”
张峰在地下音乐圈子里的名气真的很大,现在,我渐渐懂得了杜城给我准备的惊喜是什么:明星效应。通过他跟张峰的演唱,利用音乐的力量,让这些年轻游客们很自然的代入到‘小镇青年’的角色之中。
“乌镇是座历史悠久的小镇,我们在这儿出生,在这儿长大,然后离开这座小镇出去漂泊......可能有的人带走了彼时心爱的姑娘,也可能有的人只带走了一把破木吉他,当然,还会有人什么都没有带走,只怀揣着对于大都市的期待离开。
陌生的城市,没有一处是我们熟悉的地方,有的,只是能够容纳肉身的单人床,还有足够安放灵魂的繁华。后来,我们漂泊久了,也他娘的漂累了......”说到这儿,杜城顿了顿,挠挠头:“不好意思哈,我忘了今天领导也在这儿,不适合说脏话,但情绪到了,没控制住,抱歉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