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替身那些年[快穿]作者:风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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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剧本是电视剧,
《如果你知道》,言情偶像剧。
孟少霆和他说,女主已定,是当红小花旦。如果他愿意接这部剧,可以饰演男主。
江时暮又看了看第二个剧本,悬疑犯罪。
这部电影的导演是曾家为,也算是个挺有名气的导演。
江时暮去试镜的话,或许可以试镜个男二号。
第三个剧本也是电影,是个喜剧片。
《猫星奇遇记》
江时暮毫不犹豫的选择先看第二个剧本。
片名叫《蛛丝马迹》。
听起来倒有点意思。
主角出场就是在逃嫌疑犯,网上发布了通缉令和悬赏通告,被仓促逃窜下,找到一个偏僻的民宅,民宅的主人就是剧中的男二号,他和主角年纪相仿。
因为男主出现时过于狼狈,淋了一场雨发烧生病,男二号把他当成落难者,暂时收留了他。在此期间,男主一直对男二号保持着高度警惕,生怕对方知道自己是通缉犯,就连睡觉也不安稳。
好在男二号是个沉迷于艺术的画家,两耳不闻窗外事,甚少上网,主角才得以安然的住上几天。
主角病好后,向男二号表示了感谢并且辞行。
在聊天之中,主角得知这处民宅偏僻,甚少有外人来,忽然就起了短住的心思。男二号心思细腻,主角没有向他明确表态自己想要接住,而是隐去了一部分事实,表明自己暂且无处可去的。
热心的男二号便将主角留了下来,并且大方的表示想住多久都可以。
两个年级相仿的青年,自然不会有代沟。
两人一起守在电视机前看了场球赛后,话题也就多了起来,尤其在知道对方喜欢的球星和自己是同一个时,顿时有了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时间过得很快,在这惬意悠闲的乡间,除了偶尔午夜梦回,男主都快忘记自己是个在逃嫌疑犯。
某日,男主从菜园摘了蔬菜,回来的路上忽然想起了一则笑话打算说给男二听,就在打开房门的那一刹那。
电视新闻上正在播报一则通缉令。
池某,28岁,男,在逃通缉犯。
于xx年xx月xx日在某地犯杀人罪,现已逃逸,请发现人立即报警。
并附上了一张高清照片,正是男主本人。
两人对视了几秒,男主扔下手中的菜就向外跑去,男二号也当即追了出去。
男主当然是没有离开,因为男二答应他不会对外透露他的行踪,更不会报警举报。
对此,男主很感动,并向男二号袒露自己并不是凶手,而是被人陷害。可无奈,他不知道凶手是谁,也无法为自己洗白。
男二让他暂且不要多想,继续安心的住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