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一百三十二章 购买歌曲版权</h1>
“萧然先生,有一名北美歌手已经出价到三百万的价格希望买下《没离开过》的歌曲版权!”
“萧然先生,有一名西欧歌手已经出价到三百五十万的价格希望买下《吻别》的歌曲版权!”
……
类似这样的信息,萧然这几天已经收到了不少,都是星艺城电影公司里面临时组织的那个电影专业音响和配乐的团队发过来的。
原本他们进行的工作就是在收到萧然创作的新歌曲的时候,在一个星期之内,为萧然整理完毕并且提供一百个最符合演唱新歌曲的歌手资料视频,也就是说他们也同时管着萧然的天籁网账户。
现在萧然基本上最快的速度也是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才写出一首新歌,并不是说萧然的创作力不行了,事实上在他的脑子里有着许许多多经典的歌曲。
但是萧然不想一次性就创作出来,因为这样实在太过于骇人听闻了,而且来日方长,萧然也想过要避免不要等到哪天真的拿不出原创歌曲的时候,让人把江郎才尽的帽子扣到他的头上。
虽然这一天应该不会来临,但是萧然依旧觉得放慢速度能够让他抽出时间做更多的事情,上天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并不希望只是一直把时间花在音乐上面,因为萧然还有更多的追求!
不过就算是这样,因为华夏好声音这个节目的影响,也瞬间让萧然这个音乐天才开始受到全世界的瞩目。
终于四强之战结束之后,想要购买萧然歌曲版权的外国歌手越来越多,而且开的价格也是越来越高。
萧然当然知道他们是希望借着已经在华夏非常流行的曲子作为基础,然后重新填词并且演唱,然后在周边语言相通的各大国家推出,从而获得关注。
这一点萧然并不反感,因为翻唱作品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了,就算是参加华夏好声音的歌手演唱的作品,如果是翻唱歌曲的话,也必须提早将歌名提供给节目组,由节目组出面去说服原唱者,并且从那里购买或者得到版权的授权演唱之后才能够演唱。
在这个世界,整个华夏对于版权和原创艺术的保护是非常到位的,想要冒然翻唱别人的歌曲,就算走红了,你也不一定能够赚到一定数字的钱来承担输掉官司之后的赔偿款。
因为一般而言,这种版权诉讼的官司,只要原创者已经在国家主管版权注册的部门办好手续的话,那么胜诉的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而且每当有这类官司出现的时候,结果都是非常严重的赔偿数字!
如果无法支付这笔赔偿款的话,那么非常对不起,洗干净屁股去坐几年牢来抵罪吧!
“看来是时候成立一个全新的公司了,不然以后这些歌曲的版权管理问题可不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