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淳挑了挑眉,摇了摇扇子,说道:“三年前伽罗国侵犯我大周,当今圣上派的便是那位郡王,如今边关告捷,郡王应当不日将会班师回朝。”
他也是听说那郡王快要回来了,才想起这号人物。
江阮摸了摸下巴,那眸中的兴奋掩都掩盖不住。
顾淳看了一眼,继续道:“听闻当今圣上与这位胞弟感情极好,当初圣上刚即位,伽罗便来犯,如果我大周大胜,圣上也许会趁此机会封三王爷为亲王,也说不定。”
“有道理。”江阮点了点头,她有种直觉,这个郡王,一定是她要找的那个人,与她从旁边桌上随意拿了个摆件扔给顾淳,道:“赏你了。”
顾淳接住,拿在手里抛了抛,笑嘻嘻道:“那我就多谢阮娘了。”
能摆在他们老大隔间的东西,那当然定是上品啊!
……
元德四年,五月始夏,大周与伽罗之战告捷。
右相之子沈烨奉帝命,前去迎接郡王周廷昱。
周廷昱回城这日,他与沈烨并骑在队伍最前面,两人之前便是好友,三年未见,一路倒是有说不完的话。
周廷昱本人,从外貌来说,本以为他外出打仗,不说长得五大三粗,至少也是英武,皮肤偏黑。
然,他不仅不黑,还白得发光,似是天生晒不黑,五官漂亮得难以形容,眼尾上挑,身材修长,只是军中多年,身上自带威压,一袭秀着金莽的黑衣,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疏离。
周廷昱偏头看了一眼沈烨,淡然道:“昭然,这三年来上都城可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昭然是沈烨的字。
沈烨一副风流公子的作态,两人的性格倒是风马牛不相及,他睨了周廷昱一眼,不正经地调笑道:“陛下登基后,天下太平,故有趣的事倒没有,不过有趣的人倒有一个。”
“哦?说说看。”周廷昱挑了挑眉,饶有兴味。
沈烨摸了摸下巴:“你可知,以往就算再太平,这都城中,总有一些混混流氓,可如今上都城可是太平得连一个小偷都没有,此等盛况皆因一个女子,还是一个倾城的大美人儿呢!”
周廷昱怀疑地看向他:“嗯?”
沈烨笑道:“就知道你不信,据说那美人儿天生神力,三年前来到上都城,收服了上都城大大小小的乞丐地痞为己用,因着从此都城再没有闹事之徒,故朝廷对她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