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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骤停的这晚上,得意尽兴后心情大爽,倒头便睡着了。那时明月已高,屋子里外都没什么动静,行宫里又格外温暖,季良意给他擦拭身子,穿好衣裳,将他缠绕的发丝一根根捋顺,都没能吵醒这只冬眠的雪兔。这是他离京以来睡过最踏实的一觉了,实在值得不被谁打搅。只是当季良意掀起他衣角,抚摸小小鼓起的光滑肚皮时,雪兔也未能作出什么防备。
季良意摸着这块儿肚皮,觉得手感弹软,便好奇其中藏着怎样的动静。他俯下身去,拿脸贴着得意的肚脐眼,闻到一点儿淡香,和一点儿别的气味,都很叫人舒心,这气味的源头其实是他自己,他没意识到,得意每次和他睡过觉,身上原属于自己的气味就少一些,季良意的气味就多一些,直至两三天后才会消失。这使得意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没法摆脱季良意,与其守着这点气味孤单老死,不如叫它永永远远地留在身上。得意吃尽苦头跑来祁州,便是攥死了这份决心,凭其苦苦支撑的。
如今这气味钻到他肚子里,着它爹轻捧着,疑惑它究竟是真实存在,抑或只是明月芦花,一场幻梦?可惜要么胎儿成形的时间还不够长,要么早已随了娘亲一道沉入梦乡,纵使季良意屏息凝神,像只卷起尾巴的大豹子匍匐在得意身上,却也一无所获。
他有些惋惜地从被子里钻出来,将雪兔搂回怀中。然而一等得意的体温靠近他胸膛,季良意便感胸下温暖,心中遗憾、缺漏的部分,一时间尽都得了补偿,像从未有过似的。
这只雪兔能永远留在身边就好了。季良意自私地想,他小时候爱看异志,读到仙人的衣袖可海纳乾坤时大为惊奇,可一细想,又觉得世间万物不过尔尔,没什么值得贴身相随的。如今看来,若他真有那本领,恐怕得意这辈子连他的袖口也出不去。然实际上季老将军家教甚严,季良意年幼时鲜有玩具相伴,曾为了能留下一小只木人,负气出走半个多月。被找回来时,光给他处理打结的头发就梳坏了三把梳子,不得不剃了光头。后来成了家,又立了战功,回京时风光无限,自以为前程坦荡,却被一把大火烧成丧家之犬。浪迹祁州十年,功名半纸,风雪千山,他几乎也要变成草原上的石头了,结果误打误撞嫁了这位刁蛮的小少爷,才仿佛大梦初醒,把余烬里尚还完整的部分一块块捡回来。
黎明时分,宫人开始清扫屋檐上未化尽的冰柱。屋子外头一会儿有几声竹竿敲冰块儿的动静,一会儿没有,得意盖着被子,听得朦朦胧胧,迷蒙中被谁猛踢了一脚肚皮,才一下惊醒。他一骨碌爬起来,赶紧去抓季良意的胳膊,不料枕边空空荡荡,棉被底下就留了一点余温,在隔断外厅与内室的屏风后边儿,倒是有烛光摇曳。
他光脚下了床,走到光亮的地方去,望见季良意坐在屋子一角的小几边上读信,披散头发,支着脑袋,从深锁的眉头来看,他的心情不大好。一旁炉子上煨着的茶壶,正怒气冲冲发泄着氤氲的水汽,尽管已拼了命地熏湿了窗台的木框,也未能引起煮茶人的注意。
眼下还不到晨曦普照的时候,天还很暗,窗户开了半扇,只投射进来一点儿类似月辉的微光。冷风挟着腊梅的淡香在屋内积沉,地龙的火弱了,得意站在屏风底下,光觉得脚掌冰凉,也不晓得回去穿鞋、披衣裳,只呆呆望着季良意浑身洁白,发丝光亮,鼻梁英挺,除了眉眼处的一点阴影,他脸上到处是凉如月色的清辉,那样冷漠的神情,叫他更像座不沾一尘的玉像。
得意或许可以在原地站上一辈子的,谁料腹中忽地又是一脚,吓得他大叫。季良意闻声回头,脸上的惊讶不比他少,急忙捡了袍子给他披上,握着他的手问发生何事,是否自己弄出太大声响,让他睡得不好?
得意这回明白,除非屋子里闹鬼,今早上发生的一切怪事,都只会是肚皮底下的小豹子作祟。他抬着脸,接着季良意关切的目光,左思右想,憋出一句:有人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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