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把子肉就开在迷城城南一条偏僻小巷里,意外的是,这条小巷只是偏僻,但一条大道畅通无阻,直到他们拐进一个巷口,程北漠才停了车,步行没有三分钟,准确找到店铺。
店面不大,但是挤满了人,这里可能有附近只是一顿午饭的居民,也可能有老远赶来,西装未脱的大老板,也可能有迷城城主和二当家,大家只是来吃一顿把子肉,不问人间烟火,穿过火热的氛围,沾惹一身风尘气息,倒也不错。
店门口煮了满满一锅食材,浓厚褐色汤汁上乘着一层油花,滚烫干柴火一直烧着,肉香合着菜香飘了十街八巷。
程北漠轻车熟路点了一大碗,店主挥着大勺子,从一锅乱炖里捞了好大一块上好的五花肉,精瘦瘦肉夹着花花白肉,层层叠叠肥瘦适中。
接着店主又捞了黄花菜海带和豆干,一一剪开,最后大勺舀了一勺底汤淋在上面,才想起什么,又捞了一颗虎皮鸡蛋,压进碗里。
只是看着口水已经快要流下来,裴九冀非常没有出息地擦了擦嘴角,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虎皮鸡蛋。”
这句话并不是在问最后添鸡蛋的店主,而是明显在问程北漠,原来他精心设计的精细早就被看穿了,倒是让程北漠失落了好一阵。
这种失落在把子肉入口的一刹那,随着在口中融化的肉香,一并消散了。
虽然带了易容眼镜,两个人还是找了个隐蔽的角落,这顿饭二人几乎没有说话,还不如隔壁在吹又签了个千万合同的老板话多。
筷子碰撞在碗边,着急将泡满酱汁的米饭,和着荤素一并扒进肚子里,没有在意已经发出了小老虎捕猎的“啊呜”声。
等程北漠将裴九冀嘴角一粒米饭捏了,裴九冀才发现,原来他刚刚也程序错乱了。
程北漠实在抢不过裴九冀,二十岁的男孩子本就吃得多,他只能又去买了块排骨,剔了骨用筷子夹成小块,塞进裴九冀米饭碗里。
最近悲伤太过思虑太多,能安心睡着的时候都少,更别说好好坐下来吃顿饭,基本上算是饿了七天,第一次吃了顿饱。
等裴九冀放下碗筷,又喝了一大碗面汤压下油腻,十分满意地揉了揉自己明显鼓起来的小肚皮,看着程北漠轻轻一笑。
如果有什么比阳光还要珍贵,就是他毫无保留之时,展露的笑颜,那一刻仿若百花凋零万物朝拜,向着唯一散发希冀的光明。
裴九冀一笑,无所值得。
程北漠感觉自己胸口一滞,伸出了手,在他终于恢复精神的蓬松毛发上,摸了两把,用最轻柔的声音,静静道:“回家吧。”
“嗯。”裴九冀回了他。
仿佛这一切都不曾发生,只是一对再平常不过的爱人,在某天中午外出觅食时,无意发现了街角好吃的把子肉,现在他们吃饱了,该回家了,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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