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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
淅淅沥沥地从水帘之外透进来。
睁眼之前,霍临已从皮肤上察觉到了光的出现。他睁开眼,空气是一片苍茫的黛青色,能嗅到清晨的味道——草、树、霜与露,寒冷。他太久没有闻到这种味道了。要是在城镇之中,他知道空气中还会氤氲着呛人的炊烟与米粥的香气;而在野外,一切都是静谧又鲜活的。
他怀里的图瓦什的头顶蒸腾着暖融融的温度,只有他挨着他头发的下巴能感觉到,鼻尖还是像是衔着一块冰。他搂了他半夜的手臂发僵,而身体已经麻了,现在只能微微动一动,等它们缓过来。
他不知道是要叫醒他,还是默不作声地抽身出去,让他接着睡。
就在他烦恼的这几息之间,图瓦什发出一声呓语,眉尖蹙起来,醒了。
“嗯?”
他扭转脖子,无意识地看向冰川似的水帘,嘟囔了一串突厥语,片刻之后等来一片无言,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他转回身,凑向看着他、缠着绷带的右手抚摸上他侧脸的汉人,
“我会想你。“
“我会回来。”
霍临以承诺回复他,轻吻他嘴唇。
图瓦什起身,为他让开活动的空间。团聚在毛毯之下的暖意瞬间消散,他已经舍不得他了。
“你穿虎皮,我有毯子。水很冷,你会把身体打湿。”
“好。”
霍临在这低矮的洞穴里勉强活动四肢,换上晾在一旁的单衣。他的头发已经干了,有几绺板结在一起。他把它们用手指抓散,还是不痛快,索性撕下裤脚处的一圈布料,束起发,痛快了。
他把虎皮罩在头顶,撇开瀑布,探头出去张望情况,没见到巡逻的卫兵。他收回脖子,准备下去,回身的时候直接撞进图瓦什怀里,后颈被他温暖的鼻尖戳中。
“你在我后面干什么?”
霍临摸不着头脑,见他捂着自己的鼻子,哑然失笑。
“撞疼了?”
拿开他的手,用指腹揉上他的鼻尖。
“没有撞疼。”
图瓦什含着鼻音回答他,嗅了嗅,拉下他的手腕,吻他手腕里侧的青色河流,舌尖似乎能感觉到它在肌肤之下缓慢流淌。他撤回身体,坐在脚跟上,把他的手腕安放在自己并起的大腿上。
“我不想你走。”
“我得出去的。”
霍临无奈地撇下眉毛,没忍心抽回自己的手。
“听话。在这里等我。”
图瓦什垂下眼帘,挣扎片刻,松开手。
“我等你。”
霍临应了,握来他的后颈,吻他额心,穿好虎皮,背身挤入瀑布的水流之中。
清晨交班之前,搜查了一夜的士兵最为疲累,而前来换班的刚睡醒,还不够清醒。夜色尚未完全褪去,可以让他尽快离开他们的藏身之处,而不至于过早暴露行踪。即使他被抓住,也能尽量避免将搜查的方向引向图瓦什那里。
他知道图瓦什不会走,甚至愿意选择再度为他羊入虎口,只要最后能看见他在哪里——他的未雨绸缪是徒劳的。即使如此,他也必须做好准备。图瓦什是他的责任、他的负担,沉甸甸地压在他心里,像一团浸了温水的棉花。他拿惯了刀枪,知道如何制敌致胜,不知道如何对他。
他不想让他伤心,又似乎总是在让他伤心。
就算只有一点,他也想弥补回来。
早春的山林色彩稀薄,枯枝败叶罩在山体之上,像是一只只麻雀散落在荒野,偶尔乍现花红草绿,也似看错了眼。
他顺着河流去往下游,一路躲避在高耸的古树之间,鞋底踩在混合着落叶、黄草、细枝而凹凸不平的土壤上,鼻尖嗅着水的味道,防止自己走得太远。他记得临近山脚处有一间樵夫留做夜里歇脚的木屋,简陋,但存有一些常见的伤药,兴许有他能用得上的。
几年未经此山,他的记忆暧昧不清,如今行走其中,想起一些诸如哪里有兔子洞、蚂蚁窝的细节,倒不能确定那间木屋一定还在。他一路上也在寻些止血的草药,可惜时节太早,又地处山阴,无甚收获。
“喂!你们来看,这里有个马鞍!”
他闪身跳下矮崖,身体贴紧回折进去的石壁,凝神细听约莫两百步外的喊叫声。
“昨夜他们拦住了一匹疯马,没找到人。现在马鞍在这,会不会就是他们的?那两人没马肯定走不远!”
“走,回去报告!”
不多时,布靴踏过草地的声音依次响过头顶。霍临屏住呼吸,看着眼前掉下来的草屑。
他将视线移向更远处的山脚,期望能在视野里找到他的目的地,右边的耳朵忽然灌进一道犬吠在山谷中的回音。他下意识地闭上眼,识别出那道声音远在能发现他的距离之外,而头顶又是一阵足音跑过,刀鞘敲打在官兵的腿侧。
他在原地静等片刻,确定四周再无声响,沿着石壁横行,躲进杂乱的灌丛。昆虫已经醒了,漂浮在他
', ' ')('脸侧,翅膀的震动向他脸上的绒毛吹来微风。他挥手把它挡开,目光送走山路上转进土坡后的士兵。
山脚的巡逻比他来的方向密集,似乎是认为他们负伤前行,可能会向山脚的人家求助,或者是弄出了一些不寻常的动静,农夫们会有所察觉。要穿过这片巡逻,最好的办法是声东击西,趁机速行;但现在他缺乏武器、工具,无法把人引向远处,反有可能引火烧身。谨慎一些,躲在暗处等一道关卡巡逻过时,他再溜去,或干脆绕路,也不是不可,但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
他不想让图瓦什等太久,也没有把握他究竟能等多久。昨夜那鲜血淋漓的场面他怕是此生难忘,绝不想再见第二次。今早他抱他在怀的时候没感觉到他在发烧,可能是突厥人真像他说的那样身体强健,但他不想赌,只想拿到东西,尽早赶回他身边。
他望着东方从密集的树冠枝桠间射来的日光,按捺下焦躁,攀上山坡,趴下身子,用徒长至半人高的杂草作为掩护,观察他们的巡逻路线,预备找出一条生路。
精神紧绷之时,几个时辰仿佛一眨眼就过。霍临再抬头时,日头已过了正中,河流收成溪流,在山脚汇入地下。
他远远地望见了那间木屋,房顶破了一半,周围窜满枯草,木墙外也没树墩与斧头,无人迹。这屋子被废弃了。
他转身靠坐在树后,听见自己的心脏快速跳动,百丈之上有嘈杂的鸟鸣掠过。
下山有城镇,城镇里有药,自寻死路。去搜山的另一面,那面向阳,说不定能找到早生的药草,聊胜于无,可要花多久?他以前似乎在哪里见过。在哪里?他记不清了。再远一些,去京城后山,那边有好几条上下山的路径,樵夫临时落脚的木屋肯定是有的。
——再不济,去打劫将军的小屋,虽要再远一些,那里面什么都有。
霍临干笑一声,摇头,不知道这算不算苦中作乐。
去后山,光凭脚力,最近的一条山道往返就要大半日,更别提他现在还是个逃犯,身后跟着无数的追兵与狗。
图瓦什。图瓦什会等他,伤口不会等。他现在不能回去知会他。那片瀑布处于开阔地带,只有晚上才能掩人耳目地爬上去,白天无异于引狼入室。可他若一晚不知所踪,图瓦什会坐立难安,他又会使他伤心。他如果等到晚上回去,两手空空,万一图瓦什的伤势恶化,他要怎么办?看着他死?
他必须得往前走。
他站起来,犹如赤脚行在刀尖上。
他不是无坚不摧。
夜来了。
图瓦什把双脚收进毯子的下摆,感受到温度随着夕阳沉进了地平线以下,而他身上在出汗。
他至今的人生几乎都是在沙漠与草原度过的,见过绿洲、湖泊、河流,见过白色大理石花园里的喷泉雕像、滚金边的方形浴池,没见过瀑布,更没从瀑布里面看向过世界。
水帘把外面的景色遮挡得模糊不清,光穿过来,像是喝醉了酒。而水珠会从水流中溅向四周,仿佛羊群边缘迷失了方向的羊,碰到围栏、牧羊犬、牧羊人手中的鞭子才会归顺回去。这些水珠使他想起据说是从尼罗河来的商人贩卖的一种透明的石子,世界上所有的色彩都可以在里面找到,宛如闪耀的群星。他曾将它们捧于手心,像是将星辰捧于手心。他的妻子不喜欢这些比沙砾大不了多少的东西,认为那无名的商人是在招摇撞骗,请求他将他驱逐出去。
他照做了。
他将手探入俯冲而下的水流之中,翻转掌心,没有捧住群星。
他曾想过要留一瓶那些石子作为纪念。纪念什么,他没有想好,只是觉得应当留下来。可最后他没有。宝石是属于女人的,他属于刀与弓,血与火。
他头脑昏沉,本来柔软的毛毯碰上皮肤,也刺痒得让他难以忍受。他口干舌燥,背上的伤口、腰两侧的伤口像在被一面战鼓一遍遍地敲,敲得他疼痛难忍却昏昏欲睡。
他觉得自己呼出来的是火。
咚——咚——咚——
他骤然惊醒,听见了渺远的钟声摇荡的回音,以为霍临回来了。他将头侧靠在石壁上,凉意沁骨,看见瀑布还是瀑布。
他栽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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