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头部受伤的缘故,故而一头乌发仅用一条白色绸缎束起垂在脑后,这给他增添了三分飘逸,右嘴唇微微上扬,脸上神情似笑非笑,更是增添了几分不羁。
叶绍梅的内心渐渐泛起一丝丝涟漪,原本的决定开始动摇。轻咬下唇,抬起头迎着秦浩明的目光鬼使神差般缓缓念道:“与君相知已十年,秋风消逝落梅开。日夜心系心又断,直教思念思难言。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绝句滴墨泪染晕,不忍不舍情难尽。”
哟呵,感情还是个才女啊!立马以诗还诗,可惜迟矣,你的明哥哥早已经呜呼哀哉不复返,在你面前的只不过是一个水货而已。现在说什么不忍不舍情难尽,只能是空遗憾啊!
看来这小娘子对书呆子多少还是有点感情,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其实认真想想她也没错,都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身不由己,彼此之间根本不了解,仿佛盲人摸象般,故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说。
像她这样追求婚姻幸福的在这时代还真不多见,反正也不关我的事。
想到这里,秦浩明伸伸懒腰,对着叶绍梅轻松写意的说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其实解除这桩婚约,或许对你我都是一件好事,昨日的秦浩明已死,今日的秦浩明必将重生。”
接着指了指准备翻修的旧房子,开玩笑说道:“更何况小庙也容不了你这尊大菩萨呀!”
见秦浩明说得有趣,叶绍梅噗嗤一笑,随即轻掩檀口妩媚的横了他一眼,“梅儿并不是嫌贫爱富之人,只是怜己易动情,怨君甚漠然。”
说完自己脸立马红起来,怎么好像在跟情郎在打情骂俏似的。
秦浩明给叶绍梅的媚眼电的心里一颤,额滴娘,厉害了,这个小娘子,才十六岁便有此魅力,虽说古人早熟,但这风情绝对是自带。
原本秦浩明是并不打算继续撩拨下去,毕竟明末漂亮的女子多了去了,没有必要再和书呆子的旧情人扯上什么关系。
但亲自听她说什么怨君甚漠然,这不就指责他食古不化不懂风情吗?虽然知道这是原先主人的弊病,但也不能让一个弱女子小觑了不是?
“非是在下不懂风花雪月,不想讨梅妹开心,实在是爱煞而已。然自己年纪尚幼,学业无成,家无余财,实乃启齿言爱。原想高中举人之后,方可向梅妹言明心意,奈何……”
说道这里,秦浩明双眼微闭幽幽摇头,却三分假七分真,其中三分矫揉造作,七分自然是感叹书呆子的悲惨命运。
两行清泪顺着叶绍梅的脸颊缓缓流淌,十六岁的清纯少女,哪里经得住来自后世秦浩明这样赤裸裸的情话轰炸。
望着秦浩明头上微微有点血迹的白纱,她心中无尽黯然。明哥哥才情学识都不缺,对自己也一贯恪守有礼甚是爱慕,长相方面也不差。
只是生性木讷迂腐,爹爹多有不喜,加之自己从小也心气颇高,立志要嫁顶天立地英雄豪杰人物,只是如今这番却不知是喜还是悲。
想到这里,她心里怅然若失,对这次悔婚之举隐隐有些后悔。
“霸气啊!想不到浩明既然有如此胸襟豪情,果然不愧是临浦案首,愚兄自愧不如也!”
叶绍辉双眼灼灼生辉跨出厅门,大声拍掌赞叹秦浩明上午所作的半阙诗词。他的心中却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个迂腐书生,有如此胆魄和壮志,作如此惊人之言。
概因此诗志向高远,语言直白却让人心情滂湃,热血沸腾。虽说最后一句“若有三万骑,天地换新颜”,有些犯忌之语。但大明朝并没有后世满清鞑子“文字狱”之说,反而提倡不以言获罪,故此叶绍辉并没有往其他方面想。
“大梦方觉醒,平生我自知。予我三千刃,定斩九重天。若有三万骑,天地换新颜。”
叶绍梅坐在回去的马车上,嘴里轻声反复念叨着这阙诗词,眼里有点迷离,心里却是悲苦异常。
文以载道,诗以言志。诗词歌赋最是能表达人志向,能做出此等诗词之人,叶绍梅觉得是一等一的英雄豪杰人物,颇符合自己的择婿标准,她芳心暗许。
可是造化弄人,作出如此诗词的人物竟然是她过往瞧不起的穷酸夫婿,甚至刚刚才解除婚约,浮在她心中交织不停的恰是另一句名言:众里寻他千百回,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若说之前只是有点怅然若失,现在则是深深的悔意,因为通过短短时间的沟通,她知道,自己有可能错过了一桩天赐良缘。
“浩明,别想太多,大丈夫何患无妻。凭你的才学以及秀才公的身份,这临浦县城十里八方的女子还不是任你挑选,叶家瞎了眼,错过你,那是他们的损失。”
余佑汉看见秦浩明一个人呆愣愣地坐在院内,以为他今天见了叶小娘子美貌容颜,勾起过往伤心的回忆,便坐在他旁边开始劝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