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4节</h1>
赵亦的心情在“活见鬼”和“去你的”之间摇摆不定,可一想到自家那个不成器的闺蜜,又无法假装没听到这句剖白。她上上下下的打量肖湛,直打量得他手足无措,才袖手往旁边一靠,做出洗耳恭听脸。
“赵亦同学,你很了解小雅,你觉得,我还有没有机会?”肖湛推一推眼镜,诚恳征询赵亦的意见。
赵亦冷冷瞥他:“多新鲜,这机会在你面前放了整整十二年,它要是个人,这会儿都该上初中了。”
“……当时那种情形,你应该知道,我无法给出任何回应……”
“那也不用那么绝情。”
“我以为,绝情一点,会让她更好处理……”
“她处理得很好,已经好些日子没念叨你了,人的忘性很大,再过几年,你就彻底变成一个路人甲,请问为什么又要冒出来作妖?还有,你那门当户对的未婚妻呢?”
“什么?未婚妻?我从来没有过什么未……”
肖湛有些呆滞,仿佛第一次听到未婚妻这个说法,以至于无法找出合适的言辞来应对。而赵亦这厢,难得榨出来的一点耐心已经耗尽,这委实不是她擅长处理的场景。
人类的情感、暧昧的边界、吞吐的心事……一切都与她严密的左脑思维相违背。她现在满心矛盾,既想直截了当告诉肖湛他没戏了,哪儿凉快上哪儿吹风去,又担心一把推开此人,程小雅博士就真的要把人生彻底奉献给科研和教学事业。
想了半天,她决定简单粗暴地解决这个问题。
“肖湛,说来说去,你就是想泡我们家小雅呗?”
“……呃,对,也可以表述为,我想以结婚为前提和他交往……”
“别酸了。你得先交往得上才行。”
“抱歉……”
“我刚才不是在开玩笑。这么多年,你一次次将她拒绝,就算是颗金刚石做的心,也已经被碾得稀碎。过去一年她快刀斩乱麻,将你从她的生活剥离,其实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
“是……我感觉得到……”
“所以,要是想泡她……”赵亦笑笑,“你和别人没什么不同,我只能说,加油吧,肖教授。”
……
程小雅下课回家,发现自己的衣柜重新恢复了原样,赵亦那几件格格不入的衣服不见了,整整齐齐叠进了一旁的行李箱,她一阵着慌:“赵小毛,你要干嘛?离家出走?”
“外出务工。”
“务哪门子工,又去干你那万恶的投资事业吗?我跟你说,别干那一行了,你知道为啥现在经济不好吗?就是因为在村里种地的人太少了,到处都是你这种在村口赌博的!”
“放心,这次不赌了。”
“我不信,你个杀千刀的,又要抛下我和苦命的小乔……”
“它都快得高血压了,少给它吃点罐头。你一个人在家注意安全,东西要是坏了,等我回来修,别随便让居心叵测的男人进屋。这次真的不赌了,喏,”赵亦一指五斗橱,“所有证书都锁在那里,我向你保证,绝不再踏足金融圈一步。”
第5章 竖街
赵亦抵达竖街镇时已经入夜。转了三趟车,颠簸六小时,路过一段可以拍摄《荒村老尸》之类恐怖片的郊野,当她终于落脚在这座举国闻名的影视城,已经被耗光了全部的体力。
越发显得同行的妹子精力旺盛。
妹子年纪小,名叫陈苹苹,长了一张红扑扑的苹果脸,多漂亮倒也谈不上,但有青春加持,怎么看都赏心悦目。她和赵亦在转车时遇到,以为赵亦比自己年纪更小,一路照顾帮衬,连行李箱都要帮忙扛,倒让赵大鳄那一贯八风不动的心,生出了一丝过意不去的涟漪。
所以,当陈苹苹红着脸提出自己财力有限,想找一个人分摊房租,赵亦居然一时心软,点头答应了。
一进屋子她就开始后悔。
廉租屋,合用卫生间,卫生条件令人发指。赵亦出身好,父亲是南京军区高官,毕业后又进了华尔街,金融危机之后最艰难的几年,她从大宗商品转做固定收益,赶上了固收部门的黄金时代,二十出头就赚到人生第一桶金——这样一个人,虽然因为性格关系,为人并不十分挑剔,但其实对生活品质还是有所要求,也确实没吃过什么苦。
这种接近社会底层的生活,完全超出了赵亦的想象。
苹苹姑娘倒是兴致不减,东看西看,还冲进卫生间赞叹:“哇!抽水马桶!”赵亦看了一眼黑黄的马桶垫圈,默默从包里翻出一次性手套和消毒液,开始进行系统性的清洁。
这是一个月租金300元的房间。
在竖街镇这弹丸之地,到处都是这种廉价而不实惠的月租房,墙皮剥落,电线老化,有些甚至没有上下水,却仍然住得满满登登。这里是传说中的东方好莱坞,数不清的年轻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像候鸟般来来去去,哪怕年复一年只能当一个普通的群众演员。
毕竟这是梦开始的地方。
陈苹苹显然也有一个朴实的明星梦,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说个不停。
说她小时候跟人学过几天戏曲,镇上人人夸她歌喉好,叫她小百灵。说她看过两本讲表演的书,知道世界上有三大表演体系。又说她最崇拜的明星是柏哥哥,长得怎么帅,拍戏怎么不用替身,怎么勤奋敬业。
说到兴起,还从床上跳下来,到行李箱翻了半天,翻出一张有些年头的大幅海报,用手仔细抻平,小心翼翼贴到墙上。
于是当赵亦举着两只戴一次性手套的手,带着一身84消毒液味儿,像个手术医生般从卫生间走出来,便正好和墙上那个冷峻的美少年迎面撞了个正着。
其实气质是迥异的。
少年人身上某种凌厉的东西,使他整个人英俊得令人难以逼视,这种东西似乎已经被岁月雕琢成了温润圆融,赵亦有些惊叹地想,居然他曾经是这样一个刀锋般的少年。
但她还是一眼认出他来,因为眉目没有发生太大变化。算起来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见面”,莫名其妙的一种缘分。
或者只是因为他实在太红,而她实在太两耳不闻窗外事。她从小不追星,后来做了影视圈资方,更没有理由再去追星。对于她来说,那些光鲜亮丽的男女,不过是计算投资收益的参数而已。
可她到底错在了哪里?大ip,热门题材,流量小生……按说都是爆红因素,为什么却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