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换上衣服,仍旧是白衣黑裙打扮,她在放假和上学没什么不同——上学不过是外面多罩件校服。
今天夏国华去学校了,江淮仍旧每日在高三的地狱里挣扎,家里只有她和萍姐。
她给萍姐在餐桌上留了纸条,成功逃脱。
肖丽萍最近被夏国华书房里的小说吸引,每日做完饭收拾完屋子,便一头扎进小说的海洋里。一开始她偷着看,夏国华发现后,不但没批评她,反而十分鼓励,认为小说的新民作用终于发生了功效,可喜可贺。便每周都让肖丽萍去自己书房挑几本小说来看。
夏晗晗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又被马小春拦住了去路,马叔叔眼睛眯着:“晗晗呀,和红姐说要去哪了吗?”
夏晗晗想,你红姐才不会管我去哪呢。
“说了,马叔叔,我今天要晚些才回来,家里没人,中午萍姐有时间,你约她呀。”
“真的?”马小春两眼放光。
“真的。”
“好好,晗晗,叔叔没看错你。快出去吧,早点回来啊。”
“好嘞。”
夏晗晗又成功逃过一项阻碍。马小春是个热情的人,在钢筋水泥造就的小区里,颇具人情味。据说这位保安本来只是建楼时的一个搬砖工人,在一天晚上救了位了不起的大人物,大人物那天被撞得脑袋开瓢,仍有人不放过他,想把他的脑袋变成土豆泥。
马小春路见不平一声吼,一个人击退了几名歹徒,成了大人物的救命恩人。
大人物出院后几经寻找,才把马小春找到,当即表示,我的恩人,还搬什么砖啊,来我公司上班!
马小春稀里糊涂地成了一名白领,每天去写字楼坐办公室,按时上班打卡,按时下班。去办公室也无所事事,人们管他叫马总,他都不知道这马总,是马总经理还是马总监。
但他知道,那些人表面上叫他马总,暗地里骂他是踩了狗屎运的乡下人。
马小春受不了这委屈,他是农村来的,但他挣得是顶着日头搬砖的血汗钱,他不仰仗谁,自己养活自己。
现在可倒好,他成了装修堂皇的办公室里睛致的贡品,人们见他点头哈腰,背后朝他吐唾沫。他从不睛致,也不想睛致。他就是个初中毕业的粗人,受不了这群文化人的气。
他辞职了。
大人物也颇为通融,问他想干啥,他说想回去搬砖。大人物说搬砖太辛苦了,我给你笔钱你自己做点小生意吧,马小春说我没那经济头脑,你还是让我搬砖去吧。彼时海盛新苑已经建成,大人物想了又想,让他到海盛新苑去做看门保安。
保安,几乎可以算作城市的底层。然而对于马小春这种没学历的农村人来说,这是只有和老板沾亲带故才能弄到的位置,毕竟谁没有几门穷亲戚呢。
马小春自从当上了保安之后,也不抑郁了,食量也上涨了,每天笑呵呵的,微笑纹都涨了好几条。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那个黑黑的姑娘,他又抑郁了,茶饭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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