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彭越就派人给慕熙臣送了一台新型笔记本过去。
leo放学回到家,他转手就把笔记本送给了他。
他继承了宋云卿的计算机天赋,这台笔记本运行快,比最好的组装电脑都要快上一倍不止,给他用正好。
“这个是?”leo拿着那台银色笔记本问道。
“刚研发出的笔记本,你不是一直想买台运行快速的电脑吗?这台拿去试试看。”慕熙臣轻描淡写的说道,这通过三年才研发出的笔记本在他眼里似乎一文不值的样子。
leo狐疑的打开看了一番,随后他也被惊到了,“这运行速度竟然这么快?”
他在美国的时候是有一台电脑的,那是苏叔叔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因为搬来搬去嫌麻烦,所以他就没有带回来。
照理那台电脑的运行速度已经算快了,没想到这台笔记本竟然还要快。
leo对这些特别感兴趣,加上这块本就是慕熙臣带人一起研发的。如此一来,父子二人便有了共同的话题。
就着这一点,两个人便似乎有了说不完的话一般。
不远处的宋云卿看到他们二人聊的如此认真,不免神情复杂,忧心忡忡。
只是慕熙臣如今腿还不灵活,若是真的放任他自己一个人在家中,保不准又出什么事,所以她也不好开口赶人。
只是在照料这一方面,她尽心尽职很多,时不时的就会煲骨头汤,鸡汤之类的给他补身子。
俗话说,吃啥补啥,所以慕熙臣这段时间喝的最多的还是骨头汤。
以至于他现在闻到骨头汤的味道,都开始隐隐有些反胃。
“慕熙臣,过来喝汤。”
这一日,宋云卿炖好鸡汤之后再次叫慕熙臣。
“啊?来了......”他苦着一张脸,拖拖拉拉的向前移动着。
时间匆匆,眼看着已经快一个月过去了,慕熙臣其实不需要依靠轮椅也能走了,只是他怕会被宋云卿赶出去,所以一直装做脚还没好的样子。
正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他这才过了三十天呢。
“啊~”厨房里传来一声惊呼。
慕希臣听后,立马就急了,不管不顾的站起来,一瘸一拐的快速往前走去,“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他一眼就看到宋云卿的手上一片通红,立马就急眼了,冲上去将她的手放在凉水里冲了好久。
“你的脚......”宋云卿的注意力却是被他的脚给吸引住了。
刚刚还坐在轮椅上的人,这转眼就能走路了。而且她前两天才问过他,脚怎么样了,他当时怎么说的来着,哦,他说还很疼,压根就站不起来。
知道真相的她脸色立马就冷了下来。
“不是,云卿,你听我解释。”慕熙臣察觉到她的异状,连忙张嘴就想解释。
不想宋云卿直接挣开了他的手,话也每说一句,就往厨房外走去,都留下一脸懊恼的慕熙臣。
等到他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客厅里摆放着他的行李。
“既然你好的差不多了,就搬回去吧。”宋云卿双手环胸,拿下巴点了点地上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