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那为什么莫天啸把莫问送到大理去,送到你们身边去?”
“我怎么知道啊?”说不定是他发神经呢。莫归的眼里有着同样红色的火焰在燃烧。段星云抬头看着天空那弯新月,绯红的挂在那里,迷醉人的眼。
如果有从前,我和你,可以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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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小说里的方腊与历史严重脱节,只是为了对应文中出现的黄裳,黄赏其人在原来的小说里就不对,所以请千万不要把书上的方腊当成真实的方腊。
叫puffp段星风stry,是一种一咬下去面渣四溅的蛋挞皮;另外一种便是牛油皮(,英文叫shrtcrustp段星风stry,要加很多黄油,檀岛蛋挞皮有水皮和油皮之分:水皮以鸡蛋为主,油皮则以牛油和猪油为主,蛋挞皮用两层水皮包一层油皮呈一块三明治,这样烘焙起来更有层次。
段星风总是抱怨为什么不多做几个,其实找原材料很麻烦,非常麻烦。没有烤箱,但是有一门武功叫烈炎神功,而且有一样东西叫真气。
“要是有咖啡就好了。”段星风很舒服的坐着,一件大红羽纱面白狐狸里的鹤氅垫在椅子上面。
“做梦。”段星云头也不抬的继续编他的手链,“等我挖到红魔的宝藏之后,说不定我可以出海去晃几天,如果我能晃到美洲的话,我就帮你把咖啡豆弄回来。”
“那我等你。”段星风很期待的说。
马车在慢慢的行驶,风景不停的变化。突然很想吃汉堡,很想很想。那时候,莫天啸是怎么说的。他说,“你的时间,似乎永远停留在某个时候,你的思想,似乎永远不会改变。不管它能不能适应你的过去,现在,或者以后。”
莫天啸,他最爱的人是莫问的母亲,然后是莫问。所以在那个所有人记忆中美丽的如同虚幻的人离开人世后,他要把他最爱的儿子送走,送到这个世界上他以为最好的地方。
很多年以前,二十二年以前,南边有双星坠落。那是两颗不在星盘上的星,那是可以改变命运的星。
它们,落下的地方,叫大理。
也许,莫天啸最爱的不是莫问,也不是莫问的母亲,他想要的,只是他的明教,可以延续,在莫归的疯狂中,可以留下来。
“你们是火神的恩赐。”莫归说。
“你是我的祭品。”方腊说。
“来吧,绯红的血……”
我不能原谅你,哪怕那本一阳指不是真的,我也不能原谅你,哪怕你可以为我带会一切。那么多年了,你是那么了解我,明明知道我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人,你把自己逼到一无所有的地方,就知道我会留下你,不会让你漂泊。我是那么软弱的人啊,害怕寂寞害怕孤独,却是世界上最希望寂寞最希望孤独的人。
很多年了,我以为这个世界还是当初我所认识的,可是在不知不觉中,它已经变的那么陌生,那么冷漠。和我想像中的热血江湖一点都不一样。记得我曾经说我不会相信你们,其实真正做到的是另外一个人,我一直都活着,活在自己的梦里,我以为这个世界不能够没有我,我以为萧峰要我去拯救,我以为……我以为的都不会发生,就算没有我,萧峰还是英雄,就算他杀了所有的人,到最后,丐帮还是奉他为主,少林寺还是倾巢出动去救他,江湖上所有所有的人还是会为他出生入死……
而我,只是一个过客。
吓/命有几回合/擂台等着/生死状/赢了什么/冷笑着/天下谁的/第一又如何/止干戈/我辈尚武德/我的/拳脚了得/却奈何/徒增虚名一个/江湖难测/谁是强者/谁争一统武林的资格/小城里岁月流过去/清澈的勇气/洗涤过的回忆/我记得你/骄傲的活下去……
段星风不语,抄起个枕头继续睡觉。以前看穿越小说,一般人都是凭几首现代歌就把古代人征服到死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子,不说他们会不会欣赏,虽然有些小说会偶尔穿过去人数多了点,大多是用这样与众不同的歌啊诗啊来相认,但是对于一个和你一起穿过去然后一起生活千把年的人来说,你不唱的好是不能出来的。但是虽然段家前百年的基因整合也传给了段星云一副不错的嗓音,不过要唱周xx的歌貌似难了点。
第149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