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好像胖了。”任明卿拍拍自己的胸脯,跟庄墨汇报。
庄墨转开了目光。这个小家伙把胸口拍得红红白白的,不啻于嫩羊肉在火锅里往自己头上撒孜然。
“胖什么。”他刚捡到任明卿的时候,他175的个子,不到110斤,骨瘦如柴。好不容易养胖一丁点,又进了医院,一朝回到解放前。
“这个冬天你起码给我胖20斤。”庄墨给他下达指标。
“……那我长的都是肥膘。”任明卿淌水挨到他身边,戳了戳他的手臂,“你就都是精肉。”研究了半天,羡慕地望着他,“结实又有弹性,很精壮。”
“我也很久没打拳了。”庄墨无奈地抬头。他低头就看到水里若隐若现的小腰小腿,还有那什么。这个小讨债鬼怎么尽投怀送抱,他又不是柳下惠。
“我跟你比起来没有肌肉,你是怎么练的?”任明卿举起了手臂,让他摸摸。
庄墨的笑容渐渐消失。在任明卿“你给我诊断诊断”的期盼眼神中,礼节性地握住了他的臂膀。任明卿是真得瘦,他居然可以整个握住,不过他骨头蛮细的,摸上去也有几两肉。庄墨抄着他白生生的手臂,心想:如果现在把他扭过来按在墙壁上……
“你换香水了?”任明卿近距离跟庄墨呆在一起,陌生的气息浓烈到无法忽略。
“没错。”庄墨平常用的是爱马仕大地,可是最近换成了巴宝莉新伦敦。“感觉怎样?”他是为任明卿换的,任明卿能注意到,这让他很兴奋。
“嗯……从前的那一款端庄典雅,蛮好闻的;现在的……烟草味道很浓重,还有一股麝香味,很……很性感。”任明卿斟词酌句地点评。
他不懂香水,不过五感很敏锐。从前的庄墨闻起来成熟稳重,现在与其说是性感,不如说是很欲。特别是泡在池水里一蒸,即使他是男人,也觉得庄墨散发着一股求偶的气息。不过他自然不会这样打击他的朋友就是了。
见到庄墨眯起眼睛,流露出愉悦的神情,显然对他的回答很满意,任明卿也放松下来,眉眼弯弯地问他:“最近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庄墨抓着他的手淡淡道:“嗯,想做爱。”眼睛死死盯着他瞧。
任明卿:“……?”
庄墨说得如此淡然,任明卿不知道如何接话才是了。他跟庄墨是很亲近,不过他们并不像其他男人,总是在讨论女人。他们唯一一次讨论女人,是正儿八经聊了一晚上婚恋价值观,比八荣八耻还正经。庄墨在他面前从来都是彬彬有礼的,似乎并不屑谈论下流话题。
任明卿倒不是对庄墨突如其来的下流有意见,相反,他受宠若惊,觉得这是一种bronce的象征。可是他实在没有什么经验,没有办法提供意见与建议。他羞涩又羞耻地涨红了脸,老半天才憋出一句:“祝……祝你成功。”
庄墨:“……”
虽然很蠢,但实在可爱。
“你怎么流鼻血了?”任明卿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