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任明卿,码字已经变成他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一旦把手放在键盘上,就能迅速进入状态。
谭思咬咬牙,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干劲,总算忍下了三心二意想要摸鱼的冲动,耐着性子陪任明卿坐下来码字。
开什么玩笑!他来给后生小辈下马威,结果被将一军!他才不服气呢!
其实关于这次需要创作的故事,谭思头脑里有一些灵感喷涌的片段,趁此机会尽数写到稿纸上。一旦进入故事当中,他渐渐被吸引住了全部注意力,同样进入了“魇住了”的状态。小说创作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沉浸,也就是任明卿中午说的“无暇他顾”,作者一旦沉浸入想象的时空,就等同于穿越了,很难分神顾及现实。
等谭思收手,天已经黑了。他回头,庄墨系着围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而刚刚下楼的李让看他的眼神简直像是活见鬼。
这可以说是谭思登上榜首以来状态最好的一次。
——
谭思匆匆浏览了一遍,得意洋洋地发给了李让,命令道:“一会儿你看看。”
他又大喇喇地把手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咱们哥俩也交换一下文本呗,互相学习进步。”
任明卿早他收工。谭思埋头苦写的时候,他拿着鼠标,不停地在改稿。下午写了7000多字,总共完成了两篇人物小传,但是他写的时候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味儿,在返修。这个工作至今没做完。
庄墨忙道:“你愿意给他看,那是你的事,度他山的稿子你却不能碰。”都是商稿,怎么好看来看去。
任明卿转过头盯着庄墨:“公平起见,都给你看,要你来评审,怎么样?”
谭思求之不得:“好啊好啊!”他才不在乎什么商稿不商稿。
两个作者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合计,统统眼巴巴地望着庄墨。
庄墨经历着新老作者修罗场,忍不住冷汗直冒:“呃……”
新老作者统统板起了脸。
“……好。”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