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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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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龙鳞有治疗的效果么,安最为什么不直接拔一块下来吃下去,就不会死了”

“还有么?催更~”

……

任明卿仿佛蓦然间被庄墨一把推到了聚光灯下,一直以来隐姓埋名、默默写作的他除了惊慌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和感动。

他在现实中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没有什么人注意过他,更鲜少有人对他好。现在,这些四面八方涌来的陌生人因为他的故事对他刮目相看、为他加油鼓气,发自真心地肯定他、欣赏他甚至于崇拜他,教他受宠若惊。他从众人的字里行间瞧见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也因此领略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充满善意,而他在那里被人所喜欢。

他虔诚地捧着手机,全身心地感受着这种美妙的体验,这种他生来就不曾有过的体验——原来被人喜欢,是那么开心的一件事。

庄墨伸手,心疼地将他夺眶而出的眼泪抹掉。

任明卿有些不好意思地自己动手,收拾好情绪。

庄墨看着勉强平复心情的小作家,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以后会有更多。”

更多的读者,更多的留言,更多的肯定,更多的喜欢。

任明卿脸红心跳地继续去翻那些读者留言,一条一条仔细看完,再一条一条认真回复。回复完了以后,他又忍不住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暗自欣喜。

离他创作完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他以为他和故事都已经告一段落,慢慢把它忘记。但在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那些在魅力四射酒吧包间里疯狂赶稿的夜晚,他回忆起了当初指尖敲打下的每一个字,以及这每一个字背后自己的感觉。他再次沉浸入故事当中,但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不是一个人了。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人跟他一起呆在那个包间里,他们或是不停地在他耳边说:这故事可真不错;或是大声讨论着剧情,慷慨激昂地为角色辩论,仿佛安最与龙真的存在。

他不是一个人了,他不寂寞了,故事把他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联系在一起,而他的故事也因此不再是一堆死物。它原本只是一个臆想,诞生于自己的脑海中,除了他,任何人都对此一无所知。他努力将其转化成文字,而庄先生帮他把这些文字传递到另一些人手里。他们接收到了他最奇诡的谵念,看到了他脑海里的那个梦,却奇异地被这个梦所触动,然后再传递给另一些人。

从无到有,从一到百。

现在《新房客》不再只是他一个人的幻象,它变成了一千人、一万人的梦,它也因此有资格变成一部电影、一部动漫,拥有具体的声音、形状与画面,就像梦想照进现实。

如果说故事在被人翻开的那一瞬间才不是死物,文字构筑的世界在被人相信的那一瞬间才真实存在,那么《新房客》现在一定极富生命力,任明卿由衷地为它感到高兴。

庄墨看着他的侧脸,轻点着屏幕跟他耳语:“即使你已经不在了,那些故事依旧做成精致的硬壳书放在橱窗里,传唱在大街小巷,口耳相传。妈妈讲给孩子,孩子再讲给孩子的孩子。故事历久弥新,讲故事的人和故事一起不朽。”

任明卿再一次潸然落泪了。

“我不重要,我只要它们不朽。”任明卿说。

“那你必须足够强大,这样你才能创作出更强大的故事。”

“不……不是人创作出了故事,是故事选择了人。”任明卿总是有很多奇思妙想,“有些故事你一看就特别眼熟,就像有一段旋律你一听就似曾相识。它们也许早就存在了,在作者创作它们之前,存在于人类的集体无意识里,然后创作者非常有幸被它选中,经由他的手,将它带来这个世界……它们有自己的世界,它们就呆在那里,就像树上结了很多苹果。”

庄墨失笑,觉得这种说法带着孩子气的可爱。

任明卿认真地问:“你又是怎么把这篇文章转到一千多条的呢?我以前在微博发过小说,没有任何人看。”回过神来的他对这个问题很好奇。

庄墨把知乎、微信和原始微博拿给他看,任明卿惊讶地发现他大大低估了庄墨的能力。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网络红人、知乎大v。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任明卿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一直觉得网络红人跟他是截然不同的生物,他每天看着这些po主在网上一呼百应,就觉得哇,好厉害,他可做不到这样。

庄墨比了个嘘:“如果告诉你,我就没有杀手锏了。让我保持一点神秘感不好么?我可不想被你抛弃。”

任明卿惊讶地盯着他,然后有些失落地说:“其实是我离不开你吧,你是那个会把故事送到很多人手里的邮差。你手里的书是谁写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这个能力送到。”

庄墨有时候觉得任明卿聪慧得过分,他从少得可怜的所见所闻中轻而易举地领悟到了渠道商和内容制作者的紧张关系。而他也再次感慨于任明卿的单纯,他会被任明卿所有孩子气的比喻戳中,挨过去轻声哄他:“不,故事很重要。如果邮差送的故事不够动听,一次,两次,人们选择原谅他,到第三次的时候,人们不再相信他,当他经过的时候闭门谢客。邮差和讲故事的人是一对搭档,他们哪一个都必不可缺。”

“讲故事的人有很多,邮差却只有一个。”任明卿幽幽地望着他。

“可邮差只喜欢你的故事,所以他不厌其烦地穿过整个城市,把你的书投到千家万户。”庄墨的眼神坚定又温柔。

第102章 交际花

“洗灰太太,原来你在这里呀!”克然兴高采烈地打了一声招呼,打断了两人的密谈。

她换了一身清凉的打扮,背心和短裤勾勒出纤细高挑的身材,任明卿一眼望去,只瞧见一双又细又直的大长腿,羞得脸都红了,讷讷地跟她打了招呼,然后低着头跟庄墨介绍这是微博上很火的作者。

庄墨记得她是那波事儿精中的一个,但看样子任明卿和她关系还不错,站起来跟她握了握手:“你好。”

庄墨并不是喜欢故意刁难人的性格,更不是不圆滑,只要不要触他底线,他为人处世还称得上随和。更何况任明卿的朋友那就是他的朋友,他打招呼甚至称得上热情,克然登时觉得田恬把他说得太可怕了,他们老大也没有那么难相处。

“您好,请问您是……”她明知故问。

“我是度他山的文字编辑庄墨。”庄墨显得颇为低调。

克然才不信他的职位这么低。庄墨站在京宇一堆工作人员里,连画风都不一样。不过她也没有拆穿,只捂着嘴假装很惊讶:“那《新房客》是您帮他编审的么?”

“他自己写的。”

任明卿害羞道:“是他约的稿,也是他跟我共同创作的。”

“您好您好!”克然再一次握了握庄墨的手,“超级好看!我睡前看的,看了之后都睡不着觉,整个首页都在刷屏!”

庄墨顺势把她牵到任明卿身边坐下:“看,你有了第一个美女粉丝。”

克然在吹捧自己的内容把控能力,庄墨当然听得出来,但他已经过了需要在他人的认可中找寻自信的年纪,借花献佛,把一切荣耀归于任明卿。他知道任明卿不会计较这种小事,任明卿甚至不会感觉到克然的话里有话,但庄墨只想带他一个,主动划清了界限。

克然也是个聪明人,读懂了庄墨隐秘的拒绝,也不气馁,坐在沙发上跟任明卿聊起了她的新作品。一涉及到故事层面,任明卿就抛开了他的羞涩、内向与不自信,兢兢业业地给了克然很多建议。克然本来是冲着庄墨来的,发现任明卿故事架构能力真的强,不免心花怒放,她喜欢结交有资本、有实力的人。

她看庄墨坐在一边笑得玩味,去向他撒娇:“庄老师觉得我的故事好么?”

“还不错。”梗很时髦,故事大部分都是任明卿编的,当然不错。

“我想把这个故事拿到平台上连载,庄老师觉得怎样?我完全不知道你们要什么样子的文章诶,特别害怕长篇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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