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原忍不住“ew”了一声,拎着手机丢给了单总助:“拖黑,快拖黑!”
他的责编怎么不像个正经人。
田恬再想发个亲亲抱抱的表情包却发现已经被拖黑了,忍不住在大雨里抱着电线杆嚎啕大哭了起来:苍天啊!就不能赐给他一个忠诚、驯顺的作者么?他一定会好好对他的!写堕胎流产都没有问题qaq
第44章 借宿
餐馆里,庄墨和任明卿吃完饭,继续抠大纲:“开篇你确定要设置在涂门之战么?”
“呃……”任明卿咀嚼着巧克力蛋糕,陷入了沉思。
“对不起,我们要打烊了。”服务生过来提醒。
两人发现墙上的钟不知不觉走到了十点,合计了一下,收拾了东西去庄墨的房间继续聊。任明卿一走进酒店套房就忍不住问:“你平常是住在这里么?”果然庄先生是为了救济贫困的他才租了他的小单间qaq
“是这两天接待了一个客户,他提前一天退房了。”庄墨安抚着他的小心脏,睁着眼睛说瞎话。
任明卿半信半疑地哦了一声。
“公司可以报销的。”庄墨又紧跟着说道。
任明卿这下彻底安下心来。
两个人又花了两个小时,把四个大剧情、十三个剧情点整理了出来。任明卿觉得还需要细化,庄墨赶忙喊停:“够了,不能再细化了。”
“可是如果前期不完全考虑清楚,后期就有可能会出问题啊。”任明卿不安道。
“不,你前期如果把一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想完了,那后面才会出问题——甚至你前期就会出问题,因为你根本一个字都不想写。”
任明卿歪了歪脑袋:“为什么?”
“这个故事你都想完了,你当然不想写了。因为你在大纲阶段就剥夺了写故事这个过程中最有趣的部分,你坐在那里就跟个打字机一样,把你脑袋里早已存在的东西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那样很没有意思。而且确切来说,这种事也绝对不可能发生。在动笔开始写之前就把整个故事事无巨细地都想明白,不可能,特别是长篇,你没这个脑容量。”
“是……是么?”任明卿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想要达到的境界。
“我看的出来,你很希望把这个故事圆圆满满地结束。”庄墨纤长的手指拂过他那么多的笔记,“你希望不放过一个伏笔,解开每一个隐晦不清的悬念,把整个故事清晰、完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你想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就是把整个故事的逻辑理顺。”
“这有什么不对么?”
“但故事不仅仅只讲逻辑。”庄墨在他身边坐下,忍不住笑了,“其实要讲完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很简单,每一步发展都那么中规中矩、踩在线索上,一点废话都没有。这种故事有很多很多。剧本也是这种写法,你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希望来找我帮忙。”
任明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的确是因为庄先生是个编剧、处理线索非常熟练,所以走投无路时想到要请教他的。但他不想让庄先生觉得自己在利用他。
“然而不得不说,那些故事大多数都很平庸。读者想看的只是一个圆得起来的东西么?他们想去看一些构造精密如电子仪表的故事么?不。逻辑代表的只是技巧而已。我们写大纲,是为了提醒你大概的发展路径,一些你不可以绕开的剧情点,防止你写飞。骨架是很重要,但真正能打动人的,是文章的血肉。”
任明卿呆滞地重复着他的话:“血肉……”
“对啊,如果只是为了看逻辑严密的骨架,读者们只要看大纲就好了咯?但他们不看这个,当然不看。他们看小说,是在跟文中的人物一起历险。他们跟着文中的角色们经历悲欢离合,高潮低谷,跟他们一起大哭,一起大笑……这才是一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你能理解么?一本书的血肉恰恰不是关于逻辑的,而是关于最不逻辑的东西——人的感情。那是你让读者产生共鸣的地方。”
任明卿思考了一下,掏出了小本子哗哗哗地开始记录。
“所以你的大纲现在已经够用了。你知道发生了哪些大事记,在这些大事记发生后,人物经历了哪些转变。这就好比你已经知道人物注定会从a到b,但是具体怎么走,你可以留待写作的时候去思考。那个时候你和人物是同步的,你不是高高在上的作者,在纸面外安排着他的命运,你进入角色本身,去经历那个情境。你一定不会像此时此刻那么平静,你会跟着他们大喜大悲。你甚至不用去思考怎么写,因为你如果真的爱他们,了解他们,你自然而然就会知道他们到底怎么从a走到b,因为他们是活生生的。你不用花费脑细胞去设计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自己就会拽着你走完整个旅程。好的作品都是这么诞生的,它们自然而然流露在作者的笔端。”
“我不确定……”任明卿消化了半天,缓慢而低落地说,“他们不是我的人物,我也许对他们了解有偏差……”
“看着我。”庄墨命令道。
任明卿不明所以,怯生生地望着庄墨的眼睛。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庄墨坚定地说,每一个字都沉缓有力,“你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
任明卿有一瞬间的慌张,在他还没来得及掩饰这种慌张之前,他的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垂下眼睛无声地哭了起来。
“好啦……”庄墨把纸巾盒递给了他。
他知道任明卿可能并不是技术上或者能力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过不去自己这一关。他很不自信,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写好,出于这种忐忑不安,特别着急想把这个故事理顺。但他其实已经比99%的作者都要更棒了,他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从来没有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给人看过,因此没有受过他人的夸赞与肯定。人是通过与其他人的比照来确立自己的地位的,但是他始终是一个人在摸索,为此受尽了折磨。庄墨能理解他为什么哭泣。写作是一件投入浩大的工程,他为此呕心沥血,夜以继日,一无所获。此时此刻,他在为他过往付出的所有努力感到委屈。他在黑夜里走了这么久,终于碰到了这茫茫宇宙中的第一个人,对他说,你很棒。他有多高兴,他就有多难过,多害怕,多孤独。
庄墨替他拿着纸巾盒,看他连续不断地擦着眼泪鼻涕,欣慰道:“记住这种感觉。这就是你的人物爆发出感情的时候,也是他最牵动人心的地方。读者会因为他这一瞬间的眼泪,记住他很久很久,把他和其他一切同类型的人物区别开来,相信他真的有血有肉。”
等任明卿哭完,庄墨也不打算继续跟他讨论故事了,他相信以任明卿死理性派的那一面,绝对能把这七条线索玩转。至于剩下的就由他自己去搞定吧,庄墨最多再指点一下怎么模仿四海纵横的文风,这样就差不多了。
其时将近12点钟,窗外依旧大雨倾盆。庄墨脱下西装、松开了领带:“今晚你就睡在这里吧,我有点累,没办法送你回去了。”
任明卿飞快地站起来,垂下了眼睛,纤长的眼睫颤动着,用纸巾揉了揉哭得红红的鼻子:“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不打扰你休息了。”说着开始收拾东西。
庄墨握住了他的手肘:“太晚了,你一个人回去我也不放心。”
任明卿看了眼近在咫尺的大床,觉得不太合适。他已经耽误了庄先生一晚上,万一他晚上动来动去,让庄先生休息不好,那他罪过可就大了。
庄墨忍不住笑了:“或者你觉得挤,可以去隔壁再开一间。”
任明卿觉得这样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不是特别贵,3500块一晚。”
任明卿瞪圆了眼睛,手里的书都掉了。
庄墨失笑:“好了,洗洗睡吧。”
任明卿恭敬不如从命,进浴室冲了个凉。他没有带换洗衣服,庄墨找了件t恤给他穿。他坐在床边脱浴袍的时候,庄墨发现他背后全是伤,有刀伤,烫伤,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伤口,虽然年头久远,但看着还是触目惊心。
庄墨惊诧地抚了上去:“你身上怎么这么多伤?!”
任明卿瑟缩了一下,赶紧把t恤穿好:“小时候贪玩搞的。”
他眼神闪躲,显然不愿意多谈,很快就道了晚安睡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