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心虚地收回手,又用袖子给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我站直身扫了一圈周围的环境,很眼熟,似乎是我们之前上山的路,我记得车子就停在离山路不远的地方,如果能带他走到那的话,兴许可以试着把他送到医院,而自己也能趁这个机会与外界联系。
应对方案思考结束,我先在邬莞身上摸索到了车钥匙,以免竹篮打水一场空,然后拉过他没中枪的那只手臂,让它搭在我的肩膀上,使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这个一米八几的重男人扶了起来。
“趁这个机会减减肥吧你…重死了……”
一边抱怨,一边拖着他往前走,凭借记忆里的蛛丝马迹,试探着沿山路返回,终于在我快坚持不住的十几分钟以后,我看到了停在路边的黑色奥迪。
用钥匙开了车门,又累死累活地把邬莞拖到了后座,我终于得以坐上主驾驶,用自己毕业之后就学过、但直到今天也没上过几次路的驾驶技术发动了这辆车,然后以60kh的时速开始进行生死狂飙。
车上有导航,所以很容易找到前进的方向,后座躺着的邬莞被我用安全带捆住了腰,因此即便偶尔出现几个大转弯也不至于被甩落,我认真看着前方,离目的地越近,那股子终于可以自由的雀跃就在心脏深处堆积得更深。
由于定位的是大学所在位置的市医院,所以去医院的路上必定会经过可以拐进别墅的岔口,我几乎是绷着双腿开过了那个地方,路过时扫了一眼,没有看见任何人影或车影的存在,于是松下一口气,踩下油门继续加速。
只是这份运气持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大约在离进入市内还有几公里远的时候,一辆眼熟的车子以狂飙的速度从对面驶来,我有些紧张,连忙将窗户往上升,两辆车擦肩而过时,甚至不敢往旁边看一眼。
我敢肯定,那一定是郁为訢或者另外两个家伙的车,而它之所以会往相反的方向狂飙的原因,大概也和邬莞与我逃不了太大干系,但过了十几秒也没从前车镜里瞧见那辆车追过来的身影,我悬在半空的心脏得以缓缓落下。
只是,又过了几分钟,轮胎与地面用力擦过的声音从车后传来,仿佛寝室里振聋发聩的‘嗯——’打鼾声,响得令人忍不住往后看了一眼。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我也立马踩下油门开始加速,原因很显然,那辆车追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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