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到脸。”
“头发呢?”
“应该是短的。”
“卷发还是直发?”
店员一脸苦相,“真的没印象。”
……
一下午的收获基本就是这样:麦苏木失踪前可能曾和一名170厘米左右的身材中等的男子接触过。
麦苏木父亲很亢奋,觉得继续这么查下去,总有人会知道他儿子当初是遭遇了什么,或许他们离抓到真凶已经不远了!
程锦没这么乐观,在他看来,时隔半年仍有人记得麦苏木已经是奇迹了。
询查工作很琐碎,杨思觅倒没不耐烦,他口袋里揣着一大包果干——程锦给买的,像出来游玩的一样,吃吃零食看看热闹,心情比云舒的天气还明朗。
其他人不知道他是来干嘛的,但注意到程锦常常看他,便都想,大概这个人对他们的调查很重要,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其实事情倒没大家想的那么弯弯绕绕。不过是因为此地不太平,程锦觉得有必要看着点杨思觅,放到他身上的注意力自然就多了,甚至连平常要求的各项标准也有放宽,就怕他一不高兴就要去搞事——不是怕他会因自己的疏忽而遇上危险,是怕他会趁自己不注意主动去找危险。
杨思觅察觉到程锦在使用一种“不管怎样先稳住你,把眼前这关过了再说”的策略。他决定试探一下,看到路边有卖粽子的摊子,就拉了拉程锦的袖子。
程锦二话不说就给他买了两个。
既然真的这么好说话,那肯定是要得寸进尺的。杨思觅吃着粽子,在心里列着“菜单”,以前有顾忌的事现在都可以试试看。不,试其中的一部分就行,还是要注意尺度,或者说,是要循序渐进。杨思觅翘起嘴角,反正一生还长。
晚上,程锦要去见其他被害人家属,便叫上阿曼“翻译”先离开,留其他同事继续询查附近的居民——和商店想反,居民家是白天少有人在家,晚上大家普遍是在的。
开车去约定地点的路上,阿曼疲惫地说:“如果去年我们就发现那些事,或许麦苏木就不会死。”
这谁知道。程锦沉默。
阿曼继续说:“我们真的是犯了很大的错误,当时我们不觉得他是真失踪了,更不知道他会死。毕竟16岁也不是小孩子了,没那么容易出事。我们认为他只是跑出去玩了。”他情绪低落,很自责。
程锦仍然没说话。不过,他想,就算公安局是有错,那么多人,也轮不到阿曼这种年轻人来承担什么责任,他不是拿主意的人,只是听命行事。但这些不好对阿曼直说。
“他们为什么会跟那个人走呢?就算他还小,防范意识不够,被哄骗了,那其他人为什么会跟凶手走?”阿曼皱着眉,满脸疑惑与不解。
那个头脑已经不清醒的老大爷被害人先忽略,另一个身份明确的被害人却是个身强力壮的中年人,社会经验应该也很丰富,不管是强迫还是诱骗,要在他身上实施应该都不容易。那凶手并不高大魁梧,就算受害人一时不慎,着了他的道,但只要奋力反抗,应该还是有逃脱机会,怎么就会被杀了还碎了尸呢?
程锦道:“现在还不能确定那人是凶手,也不能确定他是否和其他被害人曾有过接触。”
阿曼想了想,点头,脸上又添了几分沉郁。
程锦他们先去见老大爷的家人,约好的登门拜访,到了后,看到这家人有五人在家,分别是老大爷的儿子儿媳以及两个孙子一个孙女,他们是老大爷的二儿子一家。这位大爷有两个儿子,他在二儿子家养老。
老大爷叫巴克,是在三个月前失踪的,是走失的,那天晚上,儿子在外面还没回家,儿媳在厨房做饭,孩子们都在做自己的事,不知道老大爷怎么就自己开门出去了,然后就没再回家,他们找到半夜,没找到,又报了警,结果还是没找到。
警方查了路上的监控,只看到老大爷走出住宅区,走到了外面的大路上,接着去了那儿,就查不到了。也曾开车满城找人,但没能找到。
儿子沉闷地道:“他应该是看我还没回家,想去接我,但他一般也就走到前面的十字路口那儿就停住了。”
他爸以前也在没有人陪同的情况下跑出去过两次,但都没事,谁知道这次就给丢了,然后还被人……杀了。那个杀人凶手真是畜生,连这么大年纪的老人都不放过。
程锦道:“他平时喜欢去哪儿?你们陪他出去时。”
“一般是我有空会带他在附近转转,因为他最听我的话。”儿子说,“我们就在附近走走,和邻居们说说话,不过我爸其实已经认不出人了。”
程锦点头,“邻居们那天没看到什么?”
一个孙女说:“有个邻居叔叔说看到我爷爷在路边和一个男人说话,他以为那男的是我爸,只远远地看了一眼,也没在意……”
儿子摇着头道,“那时,我根本还没回来。”
程锦打量了一下儿子,高大而且壮实,如果邻居看到的人差不多也是这个身材,那和麦苏木失踪前接触过的那人可完全不像。
后来,程锦他们去见了那个邻居一面,那邻居说他当时就远远地扫了一眼,那男人比巴克大爷高大半个头,感觉像是他儿子,他也没细想。
巴克儿子也说他是比他爸高半头,他爸以前也高,但人老了,缩了一些。
阿曼道:“没想到真的不是一个人……凶手难道有两个人,是一对搭档?”
巴克那个二儿子有185,之前他们查到的和麦苏木接触过的人差不多也就170,这高度差有点大,不太可能是同一个人。
程锦摇头,“只是接触过,不一定是凶手。”或许也就是大街上的随便一句关心,程锦自己在大街上看到行为不自然的老人也会多留意几眼,必要时会过去询问一下情况。
阿曼叹气,“不管是不是,都没法找啊。”因为目击者没有看到对方是否具有明显特征,不过大部分人本来就长得很普通,要人一眼就记住,实在是强人所难。
接着他们去见另一个被害人艾尔肯的家属,见面地点约在他死之前的住处附近,来的是他前妻和他女儿,他前妻是汉族,女儿很漂亮,像杨思觅一样,有一些不明显的混血。
前妻说:“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他的事我都不清楚。”他们已经离婚很多年了,这位女士早就有了自己的新生活。
“我和他联系得也不多。”女儿低声道。父母离婚后,她和母亲一起生活,受母亲影响大,不怎么喜欢自己的生父。
艾尔肯老家不在云舒,和前妻及女儿关系又不密切,朋友也泛泛,结果就是他去年11月失踪的,12月才有人注意到他好像有段时间没出现了,等公安局过来调查时,连他具体是哪天失踪的,都没人知道,只能根据他家的日历判断个大概。
程锦道:“没听说过些什么吗?”毕竟还生活在同一个城市,有共同的熟人,难保那些人会传些什么话。
女儿摇头,她是小辈,和父辈的人际关系网隔着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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