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2节</h1>
越是显而易见的错误,越是容易被人忽视。
比如在基督教的各种仪式中,最重要的就是弥撒,一个“吃掉神”的古老习惯,由神父将圣杯里,象征耶稣鲜血的水分给众教徒——圣杯只有一个。
但是在列奥纳多-达-芬奇绘制的《最后的晚餐》里,圣杯出现了十多次,耶稣的每一个门徒手上都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列奥纳多故意隐藏的谜题。
但令人吃惊的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到现在,几百年了,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并没有几个,至少,这个毫无遮掩的小把戏并没有获得它应有的关注。
——盲点。
乔伊堂而皇之地捧着一本原本不可能出现在他手上的笔记本,本来这是极容易发现的问题,但是由于他太坦然了,她反而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这一点。
“这本笔记本吗?我从沙发垫下抽出来的。”
他迅速把本子合拢,站起来,背对着她把本子塞回绣花的垫子下:
“只是一些关于玫瑰花、月亮、神和宇宙的随笔,还有一些明显出自女人手笔的矫情的诗篇,一本日记罢了,没有什么特别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乔。”
李文森拉开一条椅子,在他对面坐下来:
“你一直假装翻阅那本日记本,是因为你想利用我和刘易斯知觉上的盲点,让你大大方方地把这本日记本拿走。”
蹲在地上的警察:“其实还有我,这个房间里一直有四个人……如果你们有谁在意的话。”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乔伊不置可否:
“以这个笔记本的体积,我完全可以把它藏在大衣里带走。”
刘易斯走到李文森身后:
“大概因为私自把案发现场的东西带走,是违法的,而门口我们已经安装了临时摄像头,如果您光明正大把笔记本带走,又被摄像头拍了下来,警方就没有证据表明你是未经许可带走的证物。”
李文森没有理刘易斯的话,只是盯着乔伊的眼睛问:
“日记本里,有什么和这个案子有关系的地方吗?”
刘易斯微微弯下腰,说:“您不必问他,警方有权调用与案件有关的证物,稍后我们就可以自己看……”
……我们?
乔伊神情有些莫测地看着刘易斯附在李文森耳边说话,他们隔着比较远的距离,也没有避讳他说悄悄话。这并不是暧昧的举动。
看起来,更像是刘易斯举手投足间自然而然的体贴,和由内而外绅士的风度。
一种累赘的、他不具备的品质。
一种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障眼法。
无论你内里是怎样的品质,只要外表倜傥,举止文雅,人们就很容易认为这是一个饱学之士。
心理学上可以把这个叫做,错误模式识别。
自从七年前开始,他就不再参与案件的侦破,也鲜少打击、干扰或毁掉他室友的工作,因为他的室友非常难顺毛。他知道刘易斯的存在,也彼此打过照面,却没有看过他与李文森的相处模式……用脚想都知道,不过是点头之交。
李文森和谁关系都不错,但和谁关系都不亲近,就像从前每一个被她刻意疏远的同学、邻居、老师,甚至她的父亲一样,明明一同渡过了漫长的岁月,但一转头,她就能轻易把你抹去,你再也无法在她的生命中,找到自己的痕迹。
李文森从不交朋友。
原因不明,和她一样,是一个谜。
整整七年,他才从同一间公寓的陌生人成为她的朋友……可他今天亲眼看到,从这个警察出现到现在,平时三句话里就有一句暗含隐喻,无论对谁都不假辞色的李文森,居然没有对这个叫刘易斯的男人说一句讽刺的话。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无论人生观、价值观,甚至知识体系都截然不同,他们却互相开玩笑,交流观点,探讨问题。
最重要的是,对于刘易斯的一些体贴举动,她没有拒绝。
——她居然没有拒绝。
这不正常。
太不正常了。
哦,恒河的水今天难道改流向了吗。
……
李文森还没有听完刘易斯的话,就摆了摆手:
“不,你不可以。”
“他当然不可以。”
乔伊双手插袋:
“日记本明显是私人物品,如果你打开了它,就是侵犯隐私权。”
“这么说起来的话,你也侵犯了西布莉的隐私权,乔。”
乔伊沉默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