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 / 2)

<h1>第71节</h1>

这次是和筱白先醒来,她没见过陆良鋭睡着的样子, 其实, 男人睡着的样子她一共也没见过几个。和爸睡着时候打呼噜, 陆良鋭没有,赵景胜就算白天睡觉也会说梦话挺吓人的,不知道陆良鋭昨晚有没有。

和筱白盘腿坐起来,看着陆良鋭。陆良鋭睡觉是规规矩矩的,双手放在腹部上, 直挺挺地躺着, 占床的面积不大, 可能是和他在部队养成的生活模式有关系吧。

这样看,陆良鋭睡觉习惯还不错。以前年龄小, 和筱白看男人首先是看脸,喜欢白白净净的,最好是粉粉嫩嫩的秀秀气气那种, 发型要个性衣着要酷。现在年龄大了一些, 就看不得那些花美男, 喜欢硬汉类型的男人,发型清清爽爽衣着简简单单的,比如陆良鋭这样的。

在心里, 和筱白又把陆良鋭的评分往上提了提,五十分。

五十分, 是最尴尬的数字, 对于百分制来说这是个不上不下的数字。如果低于五十分, 可以毫不犹豫地弃之,如果高于五十分,可以考虑用之。

陆良鋭,只有五十分,和筱白不知道是该用还是弃。

说实话,弃了,她挺心疼的。

毕竟,他真的挺好的。

“如果早十年遇到你,该多好。”和筱白问他也是问自己,如果十年前能遇到陆良鋭,那她会省去很多弯路,该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啊。

十年前的和筱白是什么样呢,十八岁,比现在年轻可能比现在更好看点,不过那时候不会穿衣服不懂化妆,尤其是凶大好像是什么见不得的事情,衣服偏向保守内/衣选择能勒得最紧的,最薄的不能用加厚和聚拢的,性格怯怯弱弱的,胆小自卑脆弱又无知,一头扎进所谓的爱情里,好像宁愿粉身碎骨也愿意一样,比现在的和谷雨更差劲。

如果她真的在爱情里粉身碎骨了,倒还好,也算图个清静,可她偏没有灰飞烟灭,反而是自己动手剥除了身上厚厚的茧,如同小时候养的蚕变成飞蛾一样,挣脱出来了。疼吗?怎么可能不疼呢?她剐的是自己的肉,剜的是自己的心,可她必须那样做,才能摆脱过去和够够,变成现在的和筱白。

不算完美,与过去相比,至少是好得多,至少不会再傻乎乎地相信一个男人的话。

如果是十年前,就算陆良鋭认识和筱白,他也不会喜欢她吧。谁会喜欢那个没有独立的生活,好像那个爱的人就是天就是地就是全部的空气,那样的女人迟早会让人觉得无趣乏味,最后的结果就是得之弃之。

十年前,陆良鋭应该是二十岁出头的年龄,他应该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懂得容忍吧。

女人在男人那里受了伤,学会了成长,男人在女人那里受了挫折,学会了成熟。

“陆良鋭,你银行密码是多少?”和筱白摸着他的脸,问他。

陆良鋭模模糊糊地说了,和他上次给和筱白说的一样,他应该卡密码都是一样的吧。

和筱白摸着他刺手的头发,对他越看越喜欢。和筱白有一瞬间的动摇,想着,要不就他吧,没钱就没钱吧,他们还年轻还能赚,只要不是好吃懒做,虽然大钱没有,小钱应该是不会缺的。

这个想法只是瞬间的,没成熟没想太多就被和筱白掐灭了,她这是做什么啊,就因为陆良鋭床上活儿不错,她就要以身相许吗?她连他家里什么情况、经济状况都不清楚。更何况,陆良鋭现在喜欢的是她的身体,过两年她就三十了,会皮肤松弛会脸色暗黄,摸着不再光滑,陆良鋭还能喜欢吗?

难道,她要到三十岁,早上睁开眼睛,想的第一件事情还是怎么赚钱攒钱吗?

可怕吗?怎么不可怕啊。

疯了,真的是疯了。

和筱白觉得她中毒了,中了陆良鋭的毒。

陆良鋭醒了,看她坐在旁边,对她招手,“过来,让我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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