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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沈岱近况、偶遇旧识、与薛启道别(剧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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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程的路上陶昔一直在睡觉。毕竟早上想着最后嫖一次超软的大床,把薛启骑着又做了一遍的是他。

到家时他拒绝了薛启下车送他,表现得尽量有个渣男的样子,“之前说好的。”

关车门,拿行李,陶昔没管身后目送他的视线,开房门,关门,他坐在行李箱上,叹了声气。

他坐了有一阵,然后伸了个懒腰,收拾行李,各回各位。虽然老是唠叨沈岱吃外卖,但陶昔清楚的知道自己吃外卖和沈岱吃外卖是两码事,他点了份麦当劳,一边吃一边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味道和大学时吃的很不一样,他突然没了胃口,把它们尽数扔进了垃圾桶。

算是吃饱了,他独自坐在一楼的工作室里,给自己加了阴历新年的第一份班,许是白天在车上睡久了,一直到深夜,他看屏幕上的数字才有了重影。

第二天从桌子上抬起脑袋,洗漱完就去沈岱家。沈岱坐不得稍快或稍久的车,陶昔便打车陪他去复诊,但短暂的五分钟的车程中,沈岱因为车厢内陌生的气味一直抓着陶昔的手腕,他的手流了很多汗,一直发抖,每一次转弯、减速、加速他的呼吸就会变得急促。

陶昔想,买新车的事该提上日程了,自己之前买的那辆二手车年前就彻底报废了,跑车陶昔开得不习惯,而且那引擎声,他是绝对不敢让沈岱坐的。好在自己还有点积蓄,贷款买辆新车应该没问题。

一系列检查后,医生久违地提出了住院的劝告。

每次沈岱换一个医生,最开始都会被劝住院,但沈岱坚决拒绝的态度让大部分医生在屡次劝告无果后打消了念头。陶昔忽然明白为什么那位美人能是负责沈岱最久的一位医生了,因为他只在第一次看诊的时候提过一次住院,后来再也没提过,每次看诊不超过三分钟,就差直接把“你爱活不活”说出口了。

这样的人……也会爱人吗?

陶昔暗骂自己胡思乱想,清醒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未继续询问什么,只听沈岱淡淡道:“我不住院。”

“有些医院的精神科是有单人病房的,你完全有你的私人空间。”医生也知道劝他没有用,看向陶昔,“住院的话,能监督吃药,也能防范一些事情,对他这种情况是百利无一害。而且住院本身对他就是一种新的尝试,他能接受一个新环境,那往后接受外界的事物都会上手些了。”

“能防范一些事情……”陶昔抓住了重点,忧心忡忡地看着沈岱。

“我不住院。”

医生还想继续劝,被沈岱语气淡然地打断,“你们不能强制我住院。”

医生长呼了一口气。

他妥协了,“我想和你朋友单独聊一会儿。”

沈岱利落地离开诊室,把门关得严严实实。

“他很清醒。”

“他不发病的时候一直很理智。”

医生摇摇头,“他是清醒地……消极面对治疗。他根本就不想好。”

陶昔皱眉,陷入无奈,“可他又不愿和心理咨询师说话,之前有带他见过几次心理咨询师,他一句话都不说。”

医生也苦恼犯愁,“消极面对治疗,在我们这一科病人里很常见,但是……往往是严重的病人,因为躯体化的折磨更加痛苦,反而会生出想要治好自己、想要成为一个正常人的渴望……但他没有。当然这种情况也不少见……唉,他没有家属,也没因为病情犯法,那我们就没有办法强制要求治疗。”

医生又是摇头,“只有多盯着他了,多关爱他。现在改成两周复一次诊吧,你是跟他同居吗?”

“不是,我每个月会在他那儿待一两天。”

“那你现在隔个三五天就去看他一次吧,至少每周得看一次,但是也不能勤了,得给他私人空间。药得盯着他好好吃,他这个波值,一看就没好好吃药。而且啊,有机会的话,你最好检查一下他家里有没有藏起来的药,”医生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陶昔,“以防万一。”

这话说得有多严重,陶昔已明了,他消化了一阵,问:“医生……如果是国外法律承认的配偶,在这里能当家属使吗?”

医生怔愣了片刻。

“理论上是可以的。”

回到沈岱家中陶昔便由此威胁沈岱:如果沈岱再这样下去,他会去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弄张他俩的结婚证,然后以配偶的身份签字把他送进精神病院。

沈岱没有做出什么反应,他只是安静地吃饭。

收拾好碗筷,盯着沈岱吃了中午份的药,陶昔便出门去给沈岱采购新一年的东西。大多是衣物、日用品什么的,沈岱对质量特别挑剔,东西哪怕没用多久,当质感不再舒服时,都会被沈岱当作废品,因而陶昔每年都得给他买新的。

给沈岱买东西都是去的奢侈品商圈,陶昔自己——除非在有金主爸爸领着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去那种地方买东西的,但没办法,沈岱挑啊。反正用的是沈岱的钱。沈岱的副卡自打收留他后便给了他,一开始沈岱就告诉他他自己也可以随便用,但那张卡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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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一分钱也没有为自己用过。陶昔用起金主爸爸的钱倒是毫不含糊,但沈岱不一样,沈岱是自己人,哪有坑自己人的道理。

才过完年,正巧碰上工作日,商圈的人并不多,陶昔照例先买衣服,径直去了沈岱穿的频率相对比较高的店,整个商场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人,陶昔精挑细选了有段时间,选完了尿意都有了,趁着导购包装的间隙,去了厕所。

陶昔解放完把阴茎塞回裤子里时,厕所才进来了一个人。他没有和陌生人打照面的兴趣,只顾着洗了手就出去,却听见身后的男人冲自己说话。

“真的是陶昔啊,你留了长发,我还一时没认出来。”

陶昔僵直了背,抬眼通过镜子看几米后的男人。

是大学时在异国认识的人。

“哟,怎么,不记得我了?”男人揶揄道,“我可以对你心心念念得很。”

陶昔故作镇定地玩起了手机,男人还在自顾自地说话,“你的那些视频我现在还留着呢,想起来了就会翻出来回顾一下,我刚刚看你在买衣服……那型号不是给你自己买的吧,给男朋友?还是也是包养你的人?不是吧……”男人玩味地摸了摸下巴,“你这样的破鞋还有人要吗?”

男人向他靠近,正准备将陶昔包围在双臂间的当,陶昔转身给了他迅雷不及掩耳的一巴掌。

“你他妈还挺烈啊?婊子还立什么牌坊?”

陶昔挤了点洗手液,猛地往男人脸上又是一糊。

男人被气笑了。

“我本来只是想玩你几次,这下好了,我不仅想玩你,还要叫上哥们玩坏你,还要把你的那些脏东西公诸于世。我听说你最近在做游戏,呵,觉得可以抛下过去一切安好了?婊子就是婊子,你说……”陶昔正用清水冲洗着沾了洗手液的手,男人凑近低声道,“等那些东西被人看到了,你还能做你的游戏吗?”

“为什么不能?”陶昔靠坐在洗手台上,不卑不亢,“我是受害者,该觉得可耻、该受到惩罚的,是用受害者的痛处来威胁受害者的你。”

“你,受害者?”男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视频里的人是不是你?那么骚的人是不是你?等视频一公开,在物证面前,你百口莫辩。”

“你说得对。在物证面前,百口莫辩。”陶昔拿起手机,“我录音了,我现在就可以去警局报案,说你威胁我。”

男人嗤笑一声,“几年不见,你脑子还是不好使,咱俩的经济实力,你觉得警察会站哪边?”

“这句话我也录了,我国信社不信资,我告诉你。”陶昔抱臂,“就算要比经济实力,承蒙你的夸奖,我至少有能在经济上给我支持的人脉,我还认识网红什么的,朱……你叫朱什么来着?算了,朱总,你代的形象代表着你的企业,你是不是还是注意下言行比较好,要是被有粉丝基础的人挂了——咱们不过是两败俱伤。”

陶昔微微一笑。

这样的话起了作用,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用清洗自己被洗手液糊了的脸来当中场休息。

陶昔懒得再伺候,起身离开,这时洗手间又进来一个高大的人,走的是吊儿郎当六亲不认的步伐,忽的兴奋道:“嘿!朱哥,好巧!”

男人像是见了救兵,两眼一亮,“哎哟,仲少,这碰得可不巧,我正被这不男不女的欺负呢,被你撞见了,可太丢人了。”

“啥?哟,好家伙,敢欺负我们朱哥!”被称作仲少的人拦住了陶昔的去路。

陶昔这下心里没底了,他也没想到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但气势要做足,抬眼和比他高出一个头的人对视,发现——

这位仲少是个混血,刚好把东西方各自的好处结合在一起的那种混血,陶昔看着还有点眼熟的混血。

这位仲少没再看他,往尿槽去,“发生什么事了?朱哥你说,我先放个水,憋死我了。”

“唉,好,说来也搞笑。这人是个录了那种视频的骚货,我看了视频慕名而来,结果这人不让睡,婊子不让人睡,这像话吗!”

“什么视频啊?”仲少甩了甩紫黑的粗大阴茎,“我咋不太懂。”

“那种视频。”姓朱的人语气奇奇怪怪。

“哦~”仲少大概是懂了,拉好裤链,往洗手台走,“好巧啊!”

他冲男人道:“我也有你的那种视频!”

陶昔:?

男人也是猝不及防,反应过来忙干笑。

“仲少啊仲少,怪不得都说你幽默风趣、风流倜傥,这玩笑可真是太有意思了!”

“我说真的,”仲少笑嘻嘻,“你之前在我那会所嫖的时候,房间里有摄像头!”

这下男人的笑真正僵在了脸上。

混血儿的嘴角逐渐收敛,笑意褪下,眼中的狠厉流露而出,“我早就想收拾你了。”

他又开始笑嘻嘻,用还未洗、才扶了自己阴茎、或许还沾了尿液的手,去拍男人的脸,清亮的声音里蕴含着居高临下的气势,“你啊……真是弱到,我想收拾你,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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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一点顾虑,因为你——真的差到永远不可能翻身。”

男人努力克制了怒意,低眉顺眼,“仲少……我不知道,我哪里做错了,让咱们仲少生气了。”

“你自己知道。我讨厌当面一套背面一套的人。”他侧过脸,看向陶昔,又回头冲男人道,“把你手里的关于他的那些视频全部销毁了。以后你最好夹着尾巴做人,不然……”

男人忙点头,“一定,一定。”他正准备洗脸,却被高大的人用话语拦住。

“就这样出去,尿味多配你这张臭脸。”

男人紧咬牙齿,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匆匆走了。

陶昔还有些懵,“谢谢……”

“不用谢,”混血儿还是笑得吊儿郎当,“这算不得偶然,多行不义必自毙。你该谢他自己活该。”

“还是谢谢。”

“行。”混血儿点点头,“你要真觉得感激,那咱们交个朋友吧,我喜欢和长得好看的人做朋友。”

“啊?”

陶昔正迷糊,洗完手的混血儿点开一个二维码,“我叫仲山,仲夏的仲,山川的山。”

“啊……哦。”陶昔顺从地扫了二维码,加上了他的微信,“我叫陶昔,陶瓷的陶,往昔的昔。”

“西边的西?还是有个日子底那个?”

“有日子底。”

“哦~景德陶昔三百余座。”

“嗯?”

仲山笑笑,这次的是清风拂面的温和,“景德陶昔三百余座。埏埴之器,洁白不疵,故鬻于他所,皆有‘饶玉’之称……你父母很会取名字,你确实有青白瓷一样的美……一种……哎呀!忘了要说什么了。”他调皮地吐了吐舌。

“啊……谢谢。”陶昔没指出自己没有父母的事。

“走了走了,说起来,你还是我第一个在厕所里交的朋友。”

陶昔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仲山已经回归一副笑嘻嘻的样子,“今个儿真不错,收拾了想收拾的人,还和美人交了朋友。”

才一出厕所,一个金发碧眼的高挑女人就揽上仲山的手臂,在带着敌意盯了陶昔一眼后,操着东欧口音的英语抱怨仲山去厕所去了这么久。

陶昔只觉得尴尬,还有些可惜,他还以为自己又可以解锁一个新帅哥了呢,结果有主了。

这女人看着也眼熟,但现在当务之急是赶紧道别,别再当电灯泡。

他去拿了包装好的衣服,走到商场外面,才发现为什么那个女人眼熟。

那占了商场三分之一外墙的海报上的人,正是那个女人。

哇,自己也是被超模当了一瞬间情敌的人了呢,陶昔无奈地安慰自己。

而回了沈岱家,陪沈岱一起拆那一箱黑胶唱片的快递时,陶昔在那之中看到了熟悉的名字。

唯一一张中文的唱片,歌手名字是仲山。

“我今天碰到这个仲山了。”

沈岱没有反应。

“长得好帅,混血儿,完美发挥了黄种人和白种人各自的样貌天赋的那种帅。”

“哦。”

“哦?你知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啊?”

“不清楚,我只听歌。”

“我还加了他微信。”

“那正好,”沈岱拆开唱片,“这一堆唱片的歌手,都是我觉得可能适合给这次游戏配乐的歌手。”

“正好这个仲山是唯一一个国语的。他有发表过纯音乐专辑,但是好像没做过配乐。”

“那……那我们还可以整个片尾曲或者宣传曲了!”

“不行。他的曲很好,他写的词就是屎。”

陶昔愣住。

“你可以写词。”

沈岱不解地看向他,旋即淡淡道,“先看他能不能做配乐再说。”

“也对。”

说到底他和仲山还是陌生人,根据今天发生的事,用钱陶昔肯定是请不起仲山的。而且他今天还欠了仲山一个人情。

想到这里,他又想起了那件糟心事。这个姓朱的解决了,但难保不会有下一次,难保不会有下一个人,况且……仲山一定就只是让姓朱的删掉就完事了吗?万一那些东西传到了仲山手上,仲山会要挟自己什么吗?自己哪怕陪睡再多,估计也没法和仲山这样地位的人刚。

陶昔那一晚没睡好。

他一直知道,只是这次被提醒了。

他的过去如同一个隐匿在黑暗中的恶兽,随时都有可能冲出来,咬得他猝不及防,咬得他粉身碎骨。

他哪里还有像正常人一样去渴望幸福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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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昔发现自己受不了。

每见到薛启,他的心就会揪痛。

他选择了提前告别。

工作室里的其他人多多少少意识到两人的关系不寻常,但都选择了缄口不言,毕竟他们当初来这个工作室,其实都是因为陶昔那个游戏,冲着陶昔这个人来的,哪怕他们会嘴碎抱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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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上司,但根本的还是陶昔这个游戏制作人的迷弟迷妹。尽管不舍薛启这个肝帝,他们也还是选择尊重陶昔的决定。

薛启离职的那天,加班加点把自己的工作做完,给接下来要来取代他的三个新程序员写了任务交接的注意事项。

这些都完成时,已是天色昏黄的傍晚。

陶昔原本想一直待在二楼,但想最后道个别的念头控制了他,让他下了楼。他看见薛启手里抱着个小纸箱,那里面就是这个人在这里的全部东西了。

“下次见你,估计得是在什么商业杂志上了。”陶昔表现得尽量轻松自然。

“学长。”薛启直视着他,眼神真挚。

“我说过我不会放弃。这之后,我会当作为了成为一个可以给学长幸福的人,一个能让学长信任,信任我能给你幸福的人,去认真地度过每一天。”

“你可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陶昔啧了下嘴。

薛启微微一笑,“想要给喜欢的人幸福,这……是应该的吧。学长,任何时候,只要你愿意,我都会抱紧你。”

陶昔用冷笑打断他的告白。只有陶昔自己知道,他是怕薛启再说下去,他真的会动摇。

可是他们两人在一起,对彼此都是灾难。

陶昔干脆转过身往楼上走,身后传来薛启带着决心,有些沙哑的声音。

“如果有一天,我决定放弃了,我会找一个山南水北的峭壁下,把我所有关于学长的物品都埋在那里。然后,我会拍一张照片,发在朋友圈。也就是说……只要我的朋友圈里没有这样的照片,我都还没有放弃,只要学长你愿意,我都会抱紧你。”

陶昔没有回答,也没有回头。他把阖上的门留给薛启,把汽车发动引擎的声音留给自己。

他坐在门后,把头埋在膝盖里。

在陶昔制作的那个游戏里,主角的恋人疯了之后,把自己关进了一个房间,房间的四面墙上,恋人写满了密密麻麻的乱七八糟的潦草的字,不过这四面墙上没有线索,所以很少有玩家会去仔细看那些文字。

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那四面墙上,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话,是被写了七遍的“你还会抱紧我吗”。

游戏的结局,是主角最终没有敌过恋人的怨念,也走向了死亡。

但还有一个隐藏结局。

恋人告诉过主角,自己想跳下一个山南水北的峭壁,终结痛苦的一生。

于是成为了鬼魂的主角,也找了个山南水北的峭壁之下,把自己的骨灰埋在了那里。

主角不知道那是不是恋人跳下的那个峭壁。但主角期待着,下一世再与恋人相遇。

然后与恋人重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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