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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唐人的,就是好的(1 / 1)

老羊皮来到一个高大的夯土门楼前不动弹了,云初也听到了一阵激烈的手鼓以及摇铃声。

一个身材曼妙,却皮肤黧黑的舞娘正在欢快的舞蹈着,西域舞娘们表现舞蹈魅力的时候,一般都是不穿衣服的,最多在跨间绑一些布,奢侈一些的会绑一些绸子,还会把这些布或者绸子扎成花朵,或者蝴蝶模样。

再奢侈一些的就会用轻薄的白纱,以及各种颜色的纱做成飘带,穿过胳肢窝绑起来从后背垂下,这样一旦开始扭动,那些飘带就会飞起来形成视觉阻碍,让人觉得她们好像穿衣服了,又好像没有穿,非常的引人入胜。

云初记得敦煌壁画上的飞天就是这个样子的,只是敦煌的大部分飞天分不清男女,不像眼前的这个黧黑的飞天那么有风情。

“这就是优雅?”云初在看了舞女抬起一条腿,用一条腿蹦蹦跳跳的转圈后问老羊皮。

“长安的舞女应该不会是这个样子,听玄奘说,唐人女子守礼。”老羊皮笑呵呵的道。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今天走了大半天的路,老羊皮似乎很累了,随便裹着皮袄倒在了夯土城墙上,微微闭上了眼睛。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如果他不愿意投降,那就该立刻联系焉耆王阿那支一起抵抗唐军,就算会失败,也能被西域人称一声英雄。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云初,你现在知道西域的人有多么的愚蠢了吧?”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同时,老羊皮讲的故事也让人愉快不起来,毕竟,三年前,这座城里的人几乎死光了,如今在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这种清澈如水的眼珠应该长在婴儿脸上才相配,可惜,峨眉山的猴子跟老羊皮也有这样的眼珠子,立刻就让云初警觉起来。

峨眉山的猴子会用这种眼睛看着你,再抢夺你的食物,水,以及任何它们想要的东西。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云初一直认为老羊皮应该就是胡人中难得的智者,现在,他只觉得这个家伙,长得像峨眉山的猴子,声音像峨眉山的猴子,眼睛更像峨眉山的猴子……总体看来,这个老家伙就是一只峨眉山的猴子。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老羊皮缩缩身子,即便是六月天里,只要没有太阳,他依旧会感到寒冷。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放心吧,会抹平的。”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玄奘就出生在糜烂的大隋,尽管糜烂,那也是一个辉煌而灿烂的王朝,也是佛法大兴的时候。

你为什么会如此抵触大隋呢?

我听说那个时候有绝世的勐将,超卓的儒者,欣赏不完的歌舞,有四时不谢的琼花。”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隋炀帝是一位浪漫的君主,也是一位威严的君王,他一声令下就能让反对者头颅落地,他喜欢建造一艘又一艘的艨艟巨舰去讨伐不臣。

还喜欢让好多,好多妇人光着上身拉着他的龙舟在运河上滑行,也喜欢在扬州栽种数不清的琼花,还喜欢在中华大地上开凿一条专门拱他欣赏琼花的大运河。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条黑黑的细线,想起自己两人目前如同探子一般的表现,云初就往老羊皮身边靠一靠道:“我们要对付唐军吗?”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黑线越来越粗,紧接着大地就震动起,军寨上也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老羊皮的话在云初耳边响起,云初的注意力却全在这些骑兵身上,导致老羊皮赞美唐军的话如同画外音。

潮水一般的骑兵队伍从远处漫卷过来,距离军寨一箭之地以后,这支足足有三千骑的骑兵就迅速化作几十个小队,等军寨上的鼓声响起之后,一支支小队骑兵就鱼贯而入,顿饭的功夫,戈壁上就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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