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又不是女娲娘娘捏泥人,怎么喜欢怎么来,还不是因为是他这个人,只要是他的,就是再不好,在他看来也不可能挑得出毛病。
看,人就是这样,对喜欢的总是可以无限偏心,就算是他也不例外。
阮荇从初中那会儿开始,就知道时樾这个人了。
大学霸,加上长得好,初二的一次新生代表发言,风趣幽默的稿子一背就让他声名大噪。
论坛上跟他有关的帖子能在首页飘好久,女生们私底下叽叽咕咕讲八卦时也时不时的就会出现他的名字。
不过阮荇知道时樾,比那还要早一些。
是更前一周周五的大扫除,阮荇端着一盆刚刚擦了窗户的脏水去厕所倒,正好路过楼梯时差点跟玩儿着篮球蹦上来的时樾撞个正着。
阮荇吓了一跳,生怕把人身上弄脏,赶忙就要往后退,差点还把水打翻。
幸好时樾把人稳住,自己转着球一闪身就蹿开了,愣是一滴水没沾上。
有惊无险。
心头一松,才呼出一口气,就听见对方哇地叫唤起来:“靠!我怎么这么牛逼,身轻如燕啊!”
阮荇被他一惊一乍吓了一跳,扭头过去,正好看见已经抽条得瘦高的少年得意洋洋地把篮球转在指尖,侧脸线条分明,夕阳的光铺撒在他眉眼,唇边毫不吝啬的笑意灿烂得快要把阳光都比下去,直挠得人心尖尖发痒。
当时他就想,怎么会有人笑得这么好看,甚至连嘚瑟样都这么可爱。
那是阮荇头一回见到时樾,不夸张的说,他对他,就是烂俗一见钟情。
至于为什么说是烂俗,那就更好解释了。不是常言道,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吗?
此时,挠人心痒的少年一只手搭着课本边角,一只手无意识曲着指头放在衣服上,白皙纤长又骨节分明,比阮荇的大了一圈,衬着深蓝色的校服更吸人眼球。
他真的是哪里都好看。
阮荇看着看着,越看越心痒,一点小心思随之蠢蠢欲动。
胆子小的人就是这样,做一点点坏事,心脏就跳得飞快,好像下一秒就能直接从他嘴里蹦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