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启良尴尬,又有些恼火地起身往外走去,皱着眉头回忆着那张即便是在签字时,都没有仔细看过的店面房租赁协议书,一时间,竟有些失魂落魄。
转让自己的店面,还必须经过管理处的同意?
周启良不信!
倒不是因为他没仔细看过协议书,所以才会一厢情愿认定不可能,而是,这几年他在京大南街见多了店铺的转让,也从未听说谁家转让的时候,还需要报请管理处的批准。
从普通民众的正常观念上来讲,也不需要啊。
人家自己的店,自己的买卖,还有三个月房租才到期,这期间转让店铺,决定权就应该在人家自己的手里嘛。
周启良和绝大多数的商户却并不知道,自京大南街商业区成立至今,数年时间内每一次店铺的转让,管理处之所以没有过问干预,是基于最普通的人情观念和一份同情心——因为但凡要转让的店铺,多半是赔钱干不下去了,已经很倒霉了,管理处全然没必要再去多费一道程序,阻挠人家借转让的机会,捞回一些本钱。
反正转让与否,管理处不会承受任何损失。
但,京大南街店面房的所有权,都是京大资源集团的,所以在店面房租赁协议书中,确实有租户不能私自转让,需提前向管理处申请报批这一条规定。
这其实也合情合理。
毕竟店铺转让,理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一下店面房的情况,有没有一些墙体、门窗、主体结构受损之类的,按规定再签一式三份的协议,白纸黑字的将来有什么问题也说得清。
周启良回到店里翻找出租赁协议,发现确实有这么一条规定的时候,顿时悔得捶胸顿足!
他又不是傻子,经商这么多年脑筋可谓相当活泛——栗洋从来没有接受过除了温朔以外,任何南街商户们的宴请,不收礼收钱,待人客气和善……但这次,栗洋去主动请自己吃饭,已经是给足了自己面子啊。依着栗洋的为人处事风格,这次吃饭应该只是想做中间人,没想强迫自己吃亏把店铺转让给温朔。
可自己,竟然傻了吧唧的托大,把栗洋给惹恼了!
行!
你周启良牛逼,我管理处就要依协议走程序,不同意你私自转让商铺,那么,就只能等租约到期了。
可是租约到期后,还他妈转让个屁啊!
租约都到期了,根本轮不到周启良说话,南街商业区管理处有绝对权力重新招租。而且这次惹恼了栗洋,就算租约到期后,周启良想要续约,都不行!
你能怎么样?
得了!
有栗洋在后面撑腰,温朔自然而然可以不慌不忙地等着租约到期后,优先与管理处签订租赁协议,不需要多花一分钱,就可以把这间最大的店面房租下来了。
而他周启良……
本该能到手至少十万元,却因为自己的愚蠢行为,落个分文没有不说,而且店铺如果继续干三个月,还得每天往里面赔钱!笼统地算一算,十几万块钱没了!
渤海渔村的包间里,酒酣耳热之际,温朔发现栗洋突然苦笑着摇了摇头,眼里闪过一抹无奈的忧虑。
对栗洋已然相当了解的温朔,立刻猜到了是什么原因。
栗洋这个人,自上任以来,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上次商户们集体抗议房租上调的事件,结果有温朔相助,两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最终栗洋既没有得罪商户们,还迅速处理平息了事态,在其履历上添了相当光彩的一笔。
而颇有些家世背景的他,志向远大,岂会屈居在这个小小的管理处总经理的位置上?
调任南街商业区管理处总经理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他只干两年。
说白了,就是挂职镀金。
所以,栗洋最大的希望就是这两年的履历上没有丝毫污点——这,也是为什么他不收钱不收礼不接受宴请的缘故,一来他家底殷实丰厚,不屑于贪这点儿小钱,二来……
鸿鹄岂如家雀之卑?
温朔端杯和栗洋又走了一个,道:“洋哥,兄弟我有几句话想说,你可不许生气啊。是这样,我觉得吧,周启良应该很快就会主动找我谈了,只要他要价不算太过分,我干脆答应他算了,没必要怄气非得让他一分钱拿不到。”
栗洋酒意渐浓,头脑却并不昏聩,听温朔这么说,心里顿时一松,但面上还是刻意做出不忿的神情,轻轻哼了一声。
“哥,兄弟我是开门做生意,咱得讲究和气生财。你呢,又是管理处的一把手,不能落人话柄啊,虽然咱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屑于理会小人的恶语中伤,可真被闲言碎语泼一身脏水,也挺恶心的不是?所以你消消气,只要周启良接下来识相,咱也就别在和他一般见识了,毕竟,生意人有时候看着风光,私下都有很多难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