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前一秒,他们还是两个住在城中村里的穷小孩,用着破旧的手机和笔记本,挤在天台上的阁楼里畅想着未来。
下一秒,他们便置身于时尚之都巴黎,坐在酒店华丽的露台上吃着早餐,欣赏着巴黎的清晨。
优渥,精致,小资意味十足的生活。
尤其是盛朗,他似乎才脱下洗得灰扑扑的校服,就穿上了各式各样的名牌服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名家设计的衣裤将昔日那个纯朴的运动少年变成了一名都市时尚的青年。
盛朗身上源自出身土气已越来越薄弱,个性里的孤傲和冷峻反而给他渲染出了一份醒目的矜贵之气。
“想什么呢?”盛朗从镜子里看到了林知夏发愣的表情,不由得莞尔。
他转身走过来,抬起林知夏的下巴,在他微张开的唇上啄了一口:“被哥帅呆了?”
疲倦让林知夏的反应迟钝,有些呆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