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衣服穿少了。”盛朗瞅着孙明珠身上那件白毛毛外套,“今天降温。”
“人呀,身体上的原始吸引什么的,再强烈也总会过去的。”孙明珠跟着林知夏他们混久了,也学了三瓜两枣的名词来卖弄,“还是精神上贴近,有共同的兴趣,或者互补,这感情才能长久。”
“那什么是原始吸引,什么又是灵魂共鸣?分得了那么清吗?”
孙明珠终于从帅哥照片里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大帅哥。
“确实挺难的。”孙明珠说,“没见那么多人都觉得找到了真爱,欢天喜地地秀恩爱。结果激情一过去就翻脸不认人,老死不相往来吗?比如我爸妈,当年为了不让他们俩谈朋友,我外公差点把我爸的腿给打断,还是非要在一起。现在呢?他们一提起对方就死命诅咒,简直跟九世仇人似的……”
盛朗在孙明珠滔滔不绝的话语声中沉默地思索着。
他对林知夏,究竟是灵魂的渴望,还只是青春期荷尔蒙引发的原始冲动?
自打发觉了自己的异样后,这两年来,盛朗一直在反省和总结自己。
他确定自己对女生毫无兴趣。少女的青春娇媚和身体的曲线吸引不了他的目光,更嫌她们有时候呱噪得慌。
可盛朗也一点儿都不觉得别的男生有什么可取之处。
又粗糙又臭烘烘,满脑子都是动漫游戏和黄色废料,并且大都有着出自性别的傲慢和自私。
只有林知夏不同。
他干净、美好,散发着光和甜香,温柔又强大,超脱了男女两种性别,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个人。
所以盛朗又觉得自己和当年那个死变态不同。
他不是同性恋,只是他喜欢的人恰好是男生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狼仔呀,你知道恐同即深柜的道理吗?
第2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