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四百九十七章:雷霆手段</h1>
从阳关村离开后,于仲就火速赶回高阳城,和官府商议了一个绝妙的对策。
当日,于仲带着官府的衙役乔装打扮回到阳关镇,重新搭建了一个布粥棚。
刚搭起没多久,果然如孟子清所料,有两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带领一帮人前来掀摊子。
粥摊一掀,那些闻风前来吃粥的难民眼神一暗,望洋兴叹。
只不过,这叹息没持续多久,于仲就飞起一脚踹飞其中一个汉子,目光阴骘。
那汉子以为他是某个大富人家的家仆,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便开始破口大骂。
刚骂没两句,于仲反手用内力一吸,旁边衙役的佩刀便飞了过来,落入他掌心。
只见手起刀落,一颗圆滚滚的项上人头滴溜溜的飞了起来,在空中旋转两秒后,远远落到地面。
于仲看也不看,冷冽的目光一扫刚才来掀摊子的众人。
这雷厉的手段当即震慑住了要发难的众人,瞪大了眼睛,还没回过味来刚才发生的事情。
直到那颗圆滚滚的人头滚到一人脚边,硕大的眼睛如牛眼般,威慑的瞪住那人。
“啊!!杀人了!!”
那人没忍住,发出一声凄惨的尖叫!
这叫人风卷残云,顿时让这群人乱了阵脚,纷纷朝后退去,不敢相信的瞪着于仲一行人。
这时,尖叫的尖叫,惊恐的惊恐,却没有一人敢上前和于仲拼命。
一个人光脚的不好对付,但是一群人光脚的,就容易的多。
反正大家都是惜命的人,谁也不敢做那出头鸟,用命去撞于仲的烈火枪。
所谓,杀鸡儆猴。
于仲的雷霆手段当即威慑住众人,他身后的衙役赶紧围上来,有条不紊的将一群人团团围住。
于仲走上前去,笑道:“于某听说,这里有人闹事?”
说着,目光锁定在那双腿打颤的汉子身上:“是你起的头?”
他们是灾民,灾民就该被人收留。
他们看不惯那些喝酒吃肉的,觉得他们的生活应该让自己来享受。
于是,他们红了眼,在有心人的起哄下,自发的组织成了一支队伍,到处强取豪夺。
再这镇子里,他们就是大王,那城里的耗子们只敢躲在里面,不敢和他们硬碰硬。
这样一来,他们没了管束,就开始无法无天起来,占据了镇中好些人家的屋子,横行霸道,欺辱良民。
如今,他们领头的老大被于仲一刀解决,剩下他们噤若寒蝉,不敢有所动作。
“大大大大……大人,不是我!”
汉子被于仲阴冷的目光锁定,后背一紧,汗毛都竖了起来。
“不是你?”于仲眉头一挑,哼道:“那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我我我……我只是路过的。”
汉子冷汗都掉下来了,说话都不由结巴起来。
“哦?”于仲装作思考,好似在猜想他话语的真实性。
半晌,汉子的冷汗都快流到嘴里了,于仲才挥挥手:“滚吧。”
汉子屁滚尿流的滚了,留下一群小弟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