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锦有些茫然,又像是质疑又像是困惑:“难道您缺钱吗?”
金兰殊冷冷一笑,转身离去。
冤家,就是会路窄。
金兰殊离开VIP室,走到了露台上,就碰见了刘易斯了。
刘易斯穿着一身铁灰色的西装,看起来十分像一个商务人士,而不是艺术家。
金兰殊皮笑肉不笑:“这么巧?”
“嗯,”刘易斯笑笑,“我看到你们的礼服了,很好,很不错。”
金兰殊说:“你的也不差。”
刘易斯笑答:“比你们的好。”
金兰殊没想到刘易斯说话还能那么噎人。但是,金兰殊不甘示弱:“哦?各花入各眼吧。我就觉得我们的比较好。”
“是挺好的。”刘易斯说,“但底色有些问题。再浅一度就好了。”
金兰殊怔住了。再浅一度的颜色,就是程锦竭力追求的那个颜色。
金兰殊闷了半晌,忽然问:“如果浅一度的话,要多加几十万的成本呢?”
“嗯?”刘易斯有些意外,“只是几十万吗?”
金兰殊也意外:“你……我都不知道你是耳朵不好还是算术不好。几十万,不是几十蚊!”
刘易斯笑了,说:“你如果要做这一行,真的不能省那点钱。”
确实,金兰殊做生意的时候也是不把钱当钱的,他本人也教导宋风时要把钱当成一个数字。可是,数字是要计算的。金兰殊计算了风险和收益,还考虑到了时间和工期的问题,综合而言,这样“将就”是比“讲究”更理智的选择。
“不省钱,我也是不省钱的。”金兰殊说,“那讲效益、效率,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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