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金兰殊想起那一天,秀场那个职员说在露天咖啡厅看见了宋风时和一个陌生人光着脚聊天。那时候他也没碰上,欧文还说“谁没事会光着脚聊天”呢!
宋风时仔细回想,也吃了一惊:“是呀,那天是见到他了。我摔跤了,他扶了我。”
金兰殊便恼了,说:“那天他扶了你一把,今天他又拉了你一把,你岂不是觉得他是天大的好人?”
宋风时笑了:“他人还不好吗?”
金兰殊闻言更气:“他见谁都笑眯眯的,一定是心理有问题!”
宋风时觉得好笑,玩笑说:“你见谁都要踩一脚,才比较像是心理有问题的那个吧?”
宋风时只是说笑的。金兰殊却气得要爆炸:“你、你还维护那个小贱人?”
“啊?”宋风时懵了,“你说什么?”
金兰殊忽然想起宋风时之前所说的“理想对象”条件,那一大通说话,金兰殊总结起来无非就是几点:第一是要已经出柜了,免得麻烦;第二,是要同一个专业、职业;第三,高富帅有才华。
金兰殊当时觉得这就是自己,现在一想,刘易斯他……他也出了柜呀,也是这个同行,至于高富帅有才华……哼,这刘易斯虽然远远不及自己帅气才华,但也算沾点边儿吧!至于,高和富,这也是实打实的,金兰殊再不喜欢刘易斯,也无法否定。
金兰殊冷哼一声:“你和他只是泛泛之交?他这么帮你?”
“我说了,那就是他随手拉一把,不费力气的。像他那样家学渊源的,见死不救才于理不合吧!”
金兰殊又气:“你又夸他!又夸他!”
宋风时见金兰殊不是玩笑的,仿佛是动了真气。宋风时虽然不明白,但也连忙摇头,说:“没有夸他,只是随口一说。”
金兰殊又说:“你和他很熟悉?”
宋风时便道:“不熟、不熟。”
金兰殊勉强相信,又道:“你以后再不许和他私下见面了。”
宋风时气笑了:“凭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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