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最终,他们却没有逃走。
在计划逃跑的那天晚上,养母忽然昏倒。沈凌慌张的把养母送到医院,然后就得知,他的养母已经胃癌晚期了。
癌……又是癌!
治癌要花很多钱,可沈凌存的那点开饭店的钱,只是杯水车薪。
在他六岁的时候,亲生母亲得了癌症。因为没钱,所以抛弃他,选择放纵自己最后的生命。
在他十七岁的时候,养母也得到了癌症。难道又要因为没钱,所以他又要被抛弃?
沈凌眼睛通红,不允许那样的事再次发生。
他是没有那么多钱,可沈天有。
于是,那天起,沈凌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沈光最小的儿子,八少。金钱、地位,他一下子就全都有了。
他不必跟一堆人去路边摊吃烧烤,然后喝着最劣质的啤酒。不必为了赚钱打架打的伤痕累累,不必对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必一件衣服破了也舍不得穿,而是拿回家让养母拿针线修补。
他曾经过着最贫穷低贱的生活,现在却拥有着让别人眼红的身份和财富。最夸张的是,几天前他点烟的男人,现在出现在面前,哭的稀里哗啦,求情他的原谅。
沈凌的人生一步登天了。
可沈凌却不快乐。再好的红酒又怎么?他想喝的只是普普通通的啤酒而已。
沈天看出沈凌的心还没定,他想把自己打拼半辈子的家业给沈凌继承,也不允许他的儿子这么没有出息。
开一个饭店?
多么单纯又可笑的想法啊。
沈天整个人都在深渊里,怎么会允许他的儿子是白的呢?
所以他开始强迫沈凌接触那些黑暗的东西。沈天也知道一口吃不成大胖子,什么东西都要一步一步来。他没刚开始就要求沈凌开枪处理叛徒,他先让沈凌学枪。
因为养母的原因,沈凌只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