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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是一边流泪一边说的这话。如果是以前,格蕾丝很可能会和他们一起哭,但现在他只能尽量去模仿他们的表情。

从教堂回到山庄里没多久,许多大佃户和代理人就带着账本来找威尔士先生了,集体表示希望威尔士先生能接替之前管家沃德的职责。他们说,如果没有一个可信赖的人负责这些田产和生意,会令他们心里很不安。

那时候格蕾丝就明白了,原来这才是伯爵口中“威尔士先生真正需要的。”

安娜最后还是把那个苹果一分为二,她和格蕾丝一人一半。格蕾丝看出她很想和自己做朋友,但是格蕾丝暂时不想再交朋友了,就假装没看出来,和安娜一起吃完苹果就要走了。

“格蕾丝。”伯爵竟然来后院了,他顾忌着院里的烂泥,停在鹅卵石小路的尽头,等他的仆人去给他牵马。

格蕾丝惊喜地跑过去,站到伯爵面前,问道:“大人您怎么来这里了?”

“在房子里找不到你,就来这边看看。”伯爵一边说着,一边用文明棍将格蕾丝的裙摆拨开一点,露出两只泥糊糊的光脚,脏得让伯爵皱眉。

格蕾丝讪讪地往后退了一步,伯爵亦是无可奈何地看着他。他亲口说的不让格蕾丝理会那些规矩,此时也不好再反悔。还好格蕾丝乖巧,主动说:“我马上去洗脚,然后穿鞋。”

伯爵满意了,对格蕾丝说:“我出去一趟。”他最近总是出去,不是去枫叶林山庄就是去更远的地方,有时还在外面过夜。

这时仆人把哈依米牵过来了,伯爵拍拍哈依米的头,翻身上了马,又俯身拍拍格蕾丝的脑袋,然后就离开了。

虽说伯爵在山庄的时候也不可能一直理他,大人总有很多事要做,但是阿伦德尔伯爵一离开,格蕾丝就会觉得极为无聊。

他现在是真的无事可做了,竟然理解了那些夫人小姐为什么喜欢散步!只不过他走得比那些夫人小姐们远多了,沿着山庄外的大路一直走,不知不觉就到了原野。

迎春花快谢完了,现在漫山遍野都是雏菊,格蕾丝走累了,蹲在路边用雏菊做花环。

远处传来马蹄声,跑得很快。他一开始想,会不是是伯爵回来了。

但他很快听出只有一匹马,便又蹲回去,专心摆弄手里的花环。

马从他身边掠过,没跑出多远就停住了,又返回来。格蕾丝站起身看过去。

这是他第二次将艾伦.斯顿认错了。

艾伦.斯顿看起来和半年前离家时很不一样,他穿着军装,肩膀几乎和威廉.斯顿一样宽了。他翻身下马,朝这边走过来,格蕾丝发现他现在已经比自己高出那么多。

格蕾丝下意识想跑,但理智地克制住了,就算艾伦.斯顿没有马,他也不可能跑赢。

艾伦.斯顿往这边走着,虽然故作冷漠,但格蕾丝看出他其实挺高兴在这里碰见自己。

他一直看着格蕾丝,终于走至近前,问道:“你怎么在这儿?”又说,“我急着回家,其他人都在后面。”

哦,他还不知道。格蕾丝恍然大悟,他还不知道自己间接把管家沃德弄死了。

——————注:“好撒玛利亚人”(the good samaritan)引自基督教文化中一个著名成语和口头语,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它来源于《路加福音》中耶稣讲的寓言: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有祭司和利未人路过但不闻不问。惟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路过,不顾隔阂,动了慈心照应他。在需要离开时自己出钱把犹太人送进旅店的故事。

第43章 第二条披肩

格蕾丝先将艾伦.斯顿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确认他没有在平叛中受伤。但马上他就觉得有些接受不了,艾伦.斯顿怎么一下子长得这么高了?他甚至怀疑他现在比威廉都要高了,还站得离自己这么近,格蕾看出他刚刮过下巴,那片皮肤上残存的痕迹如今看起来已经和一个成年男人没有任何两样。

格蕾丝忽然产生一种危险的感觉,就像是一只幼鹿发现一直睡在旁边的狮子醒了。虽然这只狮子现在还不饿,但谁也不能保证他就一定不会扑过来。一只成熟的雄狮,扑住他,一口咬住他的喉咙。

艾伦.斯顿当然能看出格蕾丝的警惕,但他视而不见,或者说,他早就已经习惯了。他无法否认自己疾驰几十公里,把仆人和下属都甩得远远的,是为了什么。心里那点儿隐秘的喜悦终究是占了上风。

格蕾丝一直没有说话,艾伦.斯顿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不应该那么说。只是他突然看到格蕾丝,而这女仆今天看起来又那么的……不同于往日。这条宝蓝色的裙子比他在首都见过的贵妇人们的裙子都差太远了,但是穿在格蕾丝身上就格外顺眼,让他一时失了神。

“你又跑出来偷懒,活都干完了吗?”他努力回忆着自己从前趾高气昂的语气。

这种熟悉又讨厌的语气反倒比刚才那种温和的寒暄更让格蕾丝踏实,于是他也恢复了惯常的镇定,瞪了艾伦.斯顿一眼,打算绕过他离开。

但他还没想好去哪儿,枫叶林山庄离这儿太远了,还没等他跑过去找到伯爵,艾伦.斯顿一定已经回到家里听说了那个消息,然后用鞭子抽着马屁股追上他;回山庄虽说有风险,但他可以在艾伦知晓那件事之前找到威尔士先生,好寻求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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