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易氏公司拉来d县,也许是因为许飞真的是个福星的缘故,但更也许是因为d县本身是块福地。不知道的人以为d县资源贫乏,位置偏僻,但是在有的人眼里,这里却是块发财的宝地,比如黄易。
正当许飞为d县的经济发愁的时候,黄易鬼使神差的跟着龙绍焱来了d县,d县又鬼使神差的符合黄易种茶的需要,所以易氏公司也算是名正言顺的来了d县。对于易氏公司,许飞也许比台电公司还要重视。毕竟易氏公司是和d县捆绑在一起的,而台电公司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随时都有可能会搬动。
当得知d县的山区特别适合易氏公司种包种茶之后,虽然许飞对易氏公司很重视,但这并不表示易氏公司就能从d县得到很大的优惠,恰恰相反,d县土壤结构的特点反而成了许飞手中的条码。
在县委的会上,包达山也是非常重视易氏公司的,他对地易氏公司的重视也是大大的超过了台电公司,虽然台电公司有可能投资会比易氏公司,但是易氏公司需要的是d县的土地,离开了d县公司,那易氏公司也就没有了发展的土壤,它又只能退回到tw中小企业的命运。
对于d县土壤结构的优势发挥,许飞知道、黄易知道、包达山也知道。黄易的意思是易氏公司出一笔钱,这笔钱对于d县来说绝对是个天文数字,他要把这三万亩适合种植包种茶的土地给买下来,这样的话他就高枕无忧了。而许飞的意思是把土地租给他,随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逐年的提高租金,比如每年以百分之五的幅度增加。而包达山的意思则要以土地入股,和黄易重新组建一家中t合资公司,对于包达山提出的这一点,黄易是坚决反对党的。
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虽然黄易是第一次来大陆投资,但是作为一名生意的谨慎,他还是咨询过很多来大陆投资的tw商人,甚至也专门请了一家tw有经验的公关公司来配合自己协调d县当地政府的关系,可以说,黄易的态度是非常小心翼翼的。
包达山虽然喜欢在有领导来的时候把他们带到易氏公司,但是他内心更加想把这个易氏公司变成和d县合股的公司。许飞刚开始的时候是坚决反对的,要知道虽然说制茶种茶看似很平常,但其实里面有很多技巧。而如果d县加入,那说不定这个联合公司几年之后就会破产,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但是许飞仔细一想又很快明白了包达山的想法,虽然包达山的年龄要比许飞大几十岁,但是许飞还是能猜到一点他的想法。和易氏公司联合,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是为了政治上的考虑。包达山甚至没想过,如果这家联合公司到时亏损怎么办?d县能经得起亏损吗?可是让许飞惊讶的是常委会上却有过半数的人支持包达山的想法,因为如果组成联合公司,那县里所有的人都会从中受益,而如果由易氏公司一次性购买或是租借,对在座的人都没有太多实际的经济利益。
你想,如果组成联合公司,那县里得有人入驻易氏公司吧?只要有一个人进去,那很快就会有一群人跟着进去,在他们看来,现在的易氏公司就是一个香馍馍,谁都要扑上去啃一口。
“易氏公司愿意出五个亿的资金把这三万亩地一次购买七十年的产权,这一点我认为不妥,虽然我们现在很缺钱,但是五个亿看似很多,实际上每年也就七百多万,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易氏公司并不是一次性拿出这五个亿,他们不但是分期付款,而且竟然还提出要用这三万亩地从作为担保从银行贷款四个亿,让我们县政府提供方便,这不是拿我们自己的钱来做他的投资生意吗?所以第一点是坚决不干的。而对于我方提出的联合公司,易氏公司却也是坚决不干,他们没有和政府部门合作的习惯,所以我认为最好的办法还是按年收取租金,而且易氏公司必须把他们的制茶设备搬到我们d县来,而不是像他们所说的,只是把d县当成一个原材料生产基地,在这里只进行初步的加工,真正的深加工则要回到tw。”许飞在会上抛出了自己的意见,如果说自己的意见不能被双方接受,那许飞宁愿接受黄易的要求,直接把这三万亩的七十年产权卖给他。
由于包达山没有和许飞提前沟通好,或者说许飞没有理解透许飞意思,反正县里分成了两种声音。最后会上什么决议也没有达成。
会后许飞马上找到了黄易,先向他提出县里的意思,是联合建公司呢还是分年租用?
黄易的态度非常坚决,自己现在的先期投资并不多,如果d县要合股经营,那他宁愿再撤回tw,哪怕是再维持现状,也总比到时倾家荡产要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