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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成锦在她眼里算不上什么,再不济她也是有系统和金手指的人。
然而许氏不一样。
许成锦固然有天才商人的称号,却全都是因为背靠大树好乘凉,而许氏集团就是这个大树。作为本市的龙头企业,许氏可以说是在全国都赫赫有名,虽然比不上那几个新兴的互联网企业,然而其资本雄厚,人脉丰厚,都不是后起之秀可以比的。
而安云格自己拥有什么呢?
目前只有一家还算不错的互联网娱乐新闻公司和一家正值新成立阶段的娱乐公司。
真要是硬碰硬起来,不异于蚍蜉撼树,这也是为什么她现在对许成锦还算客气。
然而,即便是有金手指的加持,她又需要多久才能与许氏有一战之力呢?
十年?
二十年?
以许成锦现在的模样,她还能有那么多时间吗?
安云格只觉得现在自己仿佛是在玩个经营游戏,还是地狱模式的那种。
“好想用模拟器开挂呀!”
许久不曾理会过的系统刷起了存在感,“打不垮许氏,你可以割裂许氏和许成锦的关系呀!”
安云格挑了挑眉,“许成锦可是两代独子,怎么割裂?”
“谁说的!”系统立即反驳。
“不然……”安云格刚说出两个字,一个微小的情节,瞬间坐直了身子,“等等,许成锦有个哥哥!”
与其说是有个哥哥,准确来说是有个被拐跑了的哥哥。
但这各哥哥和安云格作为明月光相同,都是背景板,哪怕是以许氏的能力,虽然一直未曾放弃寻找,却也从来没再找到过,在原著里也只提过两三次,如果不是系统提醒,她还真忘了这么个人。
系统不会做无谓的事情,“你知道那个哥哥的下落?”
“知道,”系统不等安云格追问,主动说了起来,“但是你要完成一个任务。”
……
连绵的细雨。
安云格撑着伞站在小区门口,转头看了一眼自己叫来的小货车,心头五味陈杂,她怎么也没想到,继威逼利诱当上女儿的金主以后,她又要做起拐骗人口的勾当。
然而无论是系统给出的条件,还是提起的理由,都让安云格不能拒绝。
不一会儿,姜明月就踏着一双小皮鞋哒哒地走了过来。
安云格将伞举高,往后倾斜了一点,这才将姜明月的全貌尽收眼中,今天的她穿了个白色长款薄羽绒服,底下是粉色的纱裙配白色小皮鞋,再配上化了日式淡妆的精致小脸,赫然就是传说中的直男杀手。
安云格不自觉地摩挲了一下伞柄,开门见山,“你从这个小区搬走吧。”
姜明月怔了一下,不明所以地看着安云格,表情有点复杂,“安总,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毕竟我是金主,同居什么的,也很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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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八点到现在,就只码了两千字,我不明白我现在怎么这么慢了,害,希望能越码越快
第13章 搬家
同居???
姜明月在脑海中默默重复了三遍,自己的金主是直女,这才压下舌尖翻滚的一句‘exce’,转而换成“安总开玩笑的吧?”
安云格一脸认真地看着她,微微侧了侧身,指着身后的小货车,车身上贴着的名字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它的用途,“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不像。”
当姜明月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雨刮器刮掉慢慢密在车窗上的雨丝,倒车镜上显示的是后面紧随着的小货车,还有缓不过神来,“……安总能给个真正的原因吗?”
“想听真实原因?”
正值红灯,安云格瞥了眼她的面部表情,答案毋庸置疑。
她轻轻地叹息了一口气,“因为担心你呀。”
这条是真的,后面就不一定了。
“据我调查,这个社区并不安全,前段时间还发生过持刀抢劫的案件,而你租住的小区,物业和安保力量也很薄弱。”
“你注定是我们公司要捧红的大明星,怎么能立于危墙之下。”
姜明月沉默了,她慢慢侧过头去,眼圈有点发红,温暖的呼吸在车窗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等到红灯转为绿灯,安云格重新发动车子,姜明月这才近似于开玩笑地说道,“安总就这么确定我能红吗?小心赔了夫人又折了兵。”
安云格专心看着眼前的道路,理所当然地回应,“你本来就该是天上的明月,任何乌云遮蔽都只是一时的,终究有云消月现的时候。”
这话不是安云格自己说的,而是出自于原著里试图捧红姜明月的经纪人说的,只可惜遮住姜明月的不是云,而是一座大山。
为了自己的偏执与控制欲,在姜明月拿到第一个影后奖项后,许成锦就将姜明月彻底禁锢在了别墅中
', ' ')(',对于试图拯救姜明月的经纪人,更是下了死手。
对了,那个无辜惨死的经纪人现在应该还被前公司压榨着,改日可以把她挖过来。
姜明月怔怔地看着安云格,直到意识对方真的在专心开车,这才无奈地吐出一口气,靠在座位上,无声地想着什么。
安云格停下车时,姜明月已经在沉默中灭亡了,她看着姜明月恬静的睡眠,有些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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